招标
象山影视城摄影棚辅助用房改造提升工程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11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jbx-230625033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宇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625033
项目名称: 象山影视城摄影棚辅助用房改造提升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浙江象山新桥镇
项目基本情况: 象山影视城1#摄影棚辅助用房1-5层改造提升,及室外绿化配套工程。
项目总预算: 1100.00万元
服务内容: 项目预算审核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3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30% ,上限:30%  
价格说明: 按照浙江省行业要求下浮30%,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6-25 09:54 至 2023-06-28 09:5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入围象山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预选承包商名单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6月28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陈宇峰
联系电话: 13506680996
联系手机:13506680996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