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监狱新生地区供暖业务改造工程
金额
2306.0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110090823573
预算金额2306.07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兴隆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邢君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丹024-726877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42111009082357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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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监狱新生地区供暖业务改造工程
项目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街道警官 家园东 50 米(辽河路北) | 招标人 | 盘锦兴隆热力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盘锦监狱新生地区供暖业务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202421110090823573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 10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2817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在盘锦监狱锅炉房内新建1座11.1MW地热供热站用于替代盘锦监狱供热部分负荷。设置2采 3灌地热井,其中开采井新打2口,回灌井新打3口,新建1座5井式地热井平台(2采3灌)。单井采水量为125m3/h,单井回灌量为90m3/h。采水量为250m3/h。拆除两台原有燃煤锅炉 并在其位置上设置四台3.15MW水源热泵机组,保留一台20吨燃煤锅炉作为调峰热源。同时 保留二监区一台10吨燃煤锅炉作为备用,增加从供热站到二监院原有锅炉房处DN250管道 3000m。增加分段阀门井、平衡阀及阀门井以及部分区域更换漏水管道及锈蚀阀门。 | ||
标段(包)名称 | 盘锦监狱新生地区供暖业务改造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110090823573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在盘锦监狱锅炉房内新建 1 座 11.1MW 地热供热站用于替代盘锦监狱供热部分负荷。设置 2 采 3 灌地热井,其中开采井新打 2 口,回灌井新打 3 口,新建 1 座 5 井式地热井平台(2 采 3 灌)。单井采水量为 125m3/h,单井回灌量为 90m3/h。采水量为 250m3/h。拆除 两台原有燃煤锅炉,并在其位置上设置四台 3.15MW 水源热泵机组,保留一台 20 吨燃煤锅 炉作为调峰热源。同时保留二监区一台 10 吨燃煤锅炉作为备用,增加从供热站到二监院 原有锅炉房处 DN250 管道 3000m。增加分段阀门井、平衡阀及阀门井以及部分区域更换漏 水管道及锈蚀阀门。 | ||
投标保证金 | 23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03-29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 2025-09-30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或者 | ||
标段(包)合同估算价 | 2306.073845 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区分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 115 号二楼)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联合体 投标要求 | 无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 | 2024-02-07 08:30至 | 招标文件获取方 | 网上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4-02-19 17:00 | 式 | |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2024-02-27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网上递交 | ||
开标时间 | 2024-02-27 09:0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开标方式描述 |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 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 | ||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 | 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韩彦超 | 监督部门电话 | 13704273617 |
招标人 | 盘锦兴隆热力有限公司 | 邮箱 | 112139060@qq.com |
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 ||
联系人 | 邢君 | 电话 | 15642779300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邮箱 | lnhwxmgl@126.com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 63 甲号 | ||
联系人 | 李丹 | 电话 | 024-72687700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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