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
高盐矿井水处理一期工程设计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高盐矿井水处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高盐矿井水处理一期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9F070T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柳林镇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万福煤矿高盐矿井水处理工程,万福煤矿矿井水盐含量4268mg/L,硫酸根指标2522mg/L,远远超过相关排放标准,需要进行深度处理。预测万福矿井未来总稳定涌水量为672m3/h左右,最大涌水量为1200m3/h。项目总设计处理能力1200m3/h,分两期实施,一期800m3/h,二期400m3/h,采用“三级反渗透+蒸发结晶”工艺技术,处理后产品水首先回用,其余部分达标外排。本次招标为万福煤矿高盐矿井水处理一期工程设计。
设计规模: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800m3/h。
设计出水水质:
(1)设计混合产品水水质:pH 6.5~8.5,浑浊度≤1NTU,TDS≤300mg/L,硫酸根≤100mg/L。
(2)当达标外排时满足以下要求:pH 6~9,TDS≤1600mg/L,硫酸根≤650mg/L。
招标范围:高盐矿井水处理一期工程土建、工艺设备选型、安装、配套输排水管网、电气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设计。本项目建筑及构筑物主要包括曝气调节池、提升泵房、V型滤池(含管廊)、高密池、综合车间、净化水池、膜浓缩处理车间、浓盐水池、酸碱库、盐库、变电所及蒸发结晶车间及厂区平面附属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首先要满足工艺生产要求,同时兼顾其它有关专业的需要。在现有工广区允许用地范围内,要对不同生产要求的构建筑物,选择其合理的结构形式,达到初步设计目标要求。
(1)高盐矿井水处理工程
以原矿井水净化处理站出水作为水源,进行膜浓缩处理,产出高浓盐水进一步蒸发结晶,结晶盐满足相关标准后外售或处置。产品水优先考虑回用,剩余部分达标外排。
(2)配套输排水管网工程
①矿井水输水管网:原有矿井水处理站至曝气调节池输水管网、缓冲水池及给排水设备。
②产品水供水管网:产品水供给到矿生产水池和生活用水池的管网及设备。
③外排水管网:产品至矿外排口的外排管网及设备。
④水源热泵机房热源管网:曝气调节池至水源热泵机房的输水管网及设备。
⑤高浓盐水输出接口:高浓盐水至新的处理技术工艺的预留接口及设备。
⑥其他与矿井原有系统需要改造的接口设计。
万福煤矿高盐矿井水处理工程的工程设计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配套设备技术规格书编制、运营技术条件、现场技术指导等各项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提供全部施工图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为项目现场竣工验收合格止。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4.2 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3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业绩
三年内承担过处理水量500m3/h以上高盐矿井水多级膜浓缩和蒸发结晶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无 。
7.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7.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7.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7.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年08月10日 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年08月14日18:00
7.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8.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8.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9.1开标时间: 2019 年08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9.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9.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兖矿集团招标网(http://www.ykjtzb.com)、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dsdzx.com)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223.99.9.238:8081)五个网站。
11.收款单位信息
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302451037703)
账 号:8112501013500077377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税 号:91370100730680749L
备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SDYK2019F070T)后五位。
11.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伟东
手 机: 0530-815088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腾
手 机:18653729898
邮 箱:2622631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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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19-8-1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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