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安全防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gr-2024-002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张亚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广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小梅152261252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1
公告正文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安全防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GR-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安全防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下一代防火墙1台、上网行为管理1台、终端安全软件100套、日志审计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安全防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安全防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
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囗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一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
(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囗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
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
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
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2日08时00分到2024年01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资料: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
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
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逾期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
的,将被拒绝接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广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国贸大厦A座8层)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广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国贸大厦A座8层)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GR-2024-002
1.2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安全防护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 250000.00元
1.5采购内容:下一代防火墙1台、上网行为管理1台、终端安全软件100套、日志审计1
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1.6服务期限:10日历天
1.7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
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口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一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
(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口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
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投
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艹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
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 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 08:00 至11:30,下午
14:0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河南广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国贸大厦A座8层)。
3.3方式:现场获取。
需携带资料: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
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逾期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将被拒绝接收。
3.4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首次《响应文件》递交
4.1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河南广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国贸大厦A座8层)。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广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国贸大厦A座8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6.1公告媒介: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6.2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4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黄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张亚男
电 话:15637223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广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国贸大厦A座8层
联系人: 李小梅
电 话: 15226125283
电子邮件: 2464486444@qq.com
招赫人或期招代甄肌鞋主鹦负献人(蛆鲼人凼小懊)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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