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工程项目司法专项审计谈判公告
金额
1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yxg-cg-2024-05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高进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女士0991-76731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2
公告正文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工程项目司法专项审计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NYXG-CG-2024-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女嗄邰沥女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属子公司工程项目司法专项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6 5 0
规模:1.项目建设地点: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项目概况:新
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4个工程改造项目司法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土
建、暖通、给排水、园林绿化、市政等内容),4个工程项目总造价约1.8余亿元。3.招标
范围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4个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司法专项审计
(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内部审批流程、法律性文件、项目招投标程序、招标控制价(招标
工程量清单)、合同资料、财务支付凭证等资料进行详细的梳理与审核),并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执行司法审计,根据委托司法审计事项,对四个项目提供的相
关财务、证据等资料所反映的情况进行司法专项审计并分别出据司法审计报告。4.服务期
限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交付审计成果(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质量要求:符合国
家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要求,以及地州市
监委诉讼相关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工程项目司法专项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工程项目司法专项审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承
担本项目审计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资质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包括审计和造价咨询
业务经营范围,并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文
件需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对外委
托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不具备上述条件
的,须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联合体投标资质要求: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经营范围,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需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会计事务所资质要求: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响
应文件需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单位须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 年度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名
册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
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包含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有效的连续近三年(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加盖公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2)投标人(包含各联合体成员)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不得连
续两年及以上亏损;
4.投标人业绩:
(1)非联合体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一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2项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造价1亿元以上)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核(竣工结算审核)
和工程财务审计业绩(包含正在进行的项目):除此之外,投标人需承担过1项公检法司机
关、监察机关委托的工程项目司法审计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成果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招标控制价或工程结算定案单或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
造价咨询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一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
过2项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造价1亿元以上)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核或竣工结算审核等业
绩除此之外,投标人需承担过1项公检法司机关、监察机关委托的工程项目司法审计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控制价或工程结算定案单等盖
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会计事务所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一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2
项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造价1亿元以上)工程财务审计业绩除此之外,投标人需提供1项
公检法司机关、监察机关委托的工程项目司法审计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成
果文件(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合同协议书至少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等主要信息。
5.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壹级)或注册会计师证书,本单位
注册,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工程类或经济类),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造价1亿
元以上)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或工程财务审计负责人业绩(包含正在
进行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控制价或工程结算定
案单或审计报告盖章页和主要内容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投
标人出具的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证明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
(2)项目财务审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
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项目财务审计负责人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小项类似项目工程财务审计业绩,需提供
合同协议书、业绩咸果文件(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财务审
计负责人或投标人本单位出具证明资料(投标入须对所提供的证明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
(3)项目造价审核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壹级),本单位注册,同时具
有高级职称(工程类或经济类),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项目造价审核负责人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核或
竣工结算审核业绕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控制价或工程结
算定案单等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造价审核负责人或投标人本
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证明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
注:合同协议书至少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等主要信息。
6.其他人员要求:(1)注册造价工程师(壹级):4人及以上,本单位注册;
(2)注册会计师:3人及以上,本单位注册;
(3)专业助理:4人及以上,须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注册类执
业资格证书。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活动。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
网站中打印)。
8.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须驻扎审计现场,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
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经业主同意方可撤离审计现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造价咨询企业1家+会计事务所1家)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会计事务所企业x朕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投标
人的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责任方均对本项目
工作负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答自的工作内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联倍休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联合体中
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中的一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如投标人独立承担该项目(工程专项审计)工作,则无须附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5日10时00分到2024年03月19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
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到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市经开区
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
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若采用联合体,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
(3)投标单位缴纳谈判文件费回执/凭证。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工程项目司法专项审计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号:
开票类型: 囗专票 囗普票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
转让。本项目缴纳谈判文件费需各注项目名称简称“司法专项审计谈判文件费”,不能查询
到账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人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 Dnf 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15楼1502室。逾期送
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宴求蜜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2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15楼1502室
七、其他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注本项目谈判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
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
联系人:高进
电 话:15009952772
电子邮件: 38125357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
联系人: 姜女士0991-7673187
电 话: 13999899710
电子邮件: xjnyd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红(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么诌肜)货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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