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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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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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水产业养殖基地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溪河沟渠道路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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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综[2022]145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208-440513-20-01-323786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办事处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将军山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潮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石珠园二期西栋3楼333 |
设计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黄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8722019、0754-82131881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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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沟渠整治和1座穿河反虹涵闸两部分,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1.沟渠治理总长度约19.68km,共17条,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1.34万㎡)、新建护岸(28.88km)、新建3.5m宽混凝土路面11.66km及重建De500钢丝骨架塑料输水管0.588km,工程采用重力式挡墙、板桩等护岸型式,沟渠工程等级为Ⅴ等,级别为5级;2、潮水溪穿河反虹涵拆除重建,总长约156m,共2孔,孔口尺寸高3m×宽4m,工程内容包括上游连接段、上游闸室段、穿河箱涵段、下游闸室段及下游连接段,闸室底部布置箱涵,布置2孔,孔口尺寸宽3m×高4m,闸室段布置在箱涵上部,布置2孔,孔口尺寸宽3m×高2m,工程等别为Ⅳ等,级别为4级。项目估算总投资34618.00万元,勘测费748.15万元,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959.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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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统筹各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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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物探、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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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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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机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名;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岩土(或地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名;除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外,另配备水工结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测量、建筑4个专业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专业和人数,专业以执业资格证(或注册证)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上述人员的专业以所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书为准,并提供上述人员所在单位(含分支机构)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推连续3个月)、毕业证及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注: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下同)。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6.74.108/)中完成企业信用信息登记;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登记手续,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企业经营异常信息2019年后已移出,2019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近3年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含牵头人),以(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组合为准,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授权委托人请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领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 (3)拟投入项目机构的主要人员在资格要求中所要求提供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毕业证、社保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6.74.108/)中完成企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 (5)投标人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 (6)投标人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登记手续,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企业经营异常信息2019年后已移出,2019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提供近3年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 (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 (9)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本表可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注:(1)至(8)项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除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各成员方盖章,其余资料有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复印件扫描识别无效不予认可)在投标登记时现场备查。(9)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上资料不齐全及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投标登记。 3.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完成投标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后,仍需完成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的注册工作,届时交易平台方能获取投标人的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13 日10时00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投标单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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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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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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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4-8939568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59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0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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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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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 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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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22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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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递交文件 |
2023年03月13日9: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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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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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各投标人在项目提疑截止时间前编辑提疑邮件发至邮箱:cyjsjl@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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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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