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富华燃气有限公司20%股权
金额
17903.4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3539001
预算金额17903.4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富华燃气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3539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2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17903.42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0-30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5371万元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内容进行后续操作。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承诺了解标的企业现状,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本次交易、或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4bj1000703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富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80243162XX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4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3)
营业收入(上年度): 171,804.69 利润总额(上年度): 12,123.42 净利润(上年度): 9,051.63
资产总额(上年度): 126,571.56 负债总额(上年度): 35,140.2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91,431.31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4-9-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109,593.61 利润总额: 7,151.62 净利润: 3,140.56
资产总额: 126,257.19 负债总额: 35,959.8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2,830.66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富地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80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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