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神公司亿利电厂供暖改造(#3、#4机组)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599.1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01268001
预算金额15599.1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丽娜
中标联系人王华春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国神公司亿利电厂供暖改造(#3、#4机组)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神公司亿利电厂供暖改造(#3、#4机组)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126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1268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5599.177200 14712.041101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234002619,有效期:2025年01月31日);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34602165,有效期:2027年01月26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书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20】020841,有效期:2023年07月24日至2026年10月15日}。 业绩:1、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供热扩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合同。 2、顾桥电厂供热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合同。 3、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至濉溪经济开发区供热改造项目(厂内管网部分)设计合同。 4、宣城电厂供热改造可研及设计项目合同。 5、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西线供热增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6、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百万机组低负荷供热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合同。 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161122533,有效期:2028年12月22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陕)JZ安许证字【2014】010889,有效期:2023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08日}。 业绩:1、菏泽高新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合同; 2、辖属供热区域内中、省、市国有企“三供一业”供热设施移交改造项目(大兴新区)A标段施工一标段合同; 3、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宝桥桥新小区“三供一业”(供热)维修改造工程(室内)施工002标段合同; 4、西安市热力总公司2019年度三供一业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四标段合同; 5、菏泽高新热力有限公司供暖管网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合同。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项目经理:王华春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GW22201101210092);设计负责人:胡善涛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编号:CD183400114);施工负责人:张文雍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编号:皖134202020210056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编号:皖建安B(2022)0389548】;安全负责人:吴俊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编号:皖建安C3(2023)0050778】 项目经理:侯新茂 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陕1612022202302593);施工负责人:雷洁琼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编号:陕161201720182083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编号:陕建安B(2019)0025209】;安全负责人:杨蕊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编号:陕建安C3(2020)0020744】
业绩 / /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00126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丽娜    电话:010-57337288
    邮箱:12031865@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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