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信息化基础支撑与智能管理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4852.2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52.2万元
招标公司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蔡红波0931-23698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泽亮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信息化基础支撑与智能管理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信息化基础支撑与智能管理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41010-051947-8
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信息化基础支撑与智能管理建设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高技(2023)526号批准建设,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2、项目名称: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信息化基础支撑与智能管理建设项目监理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基础资源平台、学院教学及管理平台、应用系统。
(一)基础资源平台建设。包括检察工作网机房、检察教育培训网机房建设,检察工作网、检察教育培训网、互联网部署,检察教育培训网云平台、检察工作网云平台建设,安全系统建设及综合布线。
(二)学院教学及管理平台建设。包括教学系统建设、会议系统建设、校园安全管理系统建设、辅助系统建设。
(三)应用系统建设。包括学院教学应用系统(教务管理系统、班主任管理系统、学员应用系统、评价一体化系统、决策分析系统、在线办事大厅、办公系统、线上教学管理平台、数字资源管理系统)、学院校园管理系统(“一码通”系统、校园安防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人员出入管理系统、学院公寓管理系统、图书一体化管理系统、移动APP、校园展示平台、运维监控系统)建设。
4、建设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
5、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阶段所有项目内容的监理及相关后续服务。
7、项目估算总投资:4852.2万元
8、服务周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伴随本项目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算完成。
9、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需求,本标段监理机构拟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4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8时00分至 2024年10月16日18时00分(节假日不除外)(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 小时,n≧5)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4年11月01日10时00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第一坐席(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进行,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电子开标评标平台”进行递交;
3、投标人登录“甘肃省电子开标评标平台”(网址: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gss)、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GEF、.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4、本项目资格项中文件采用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V3.0及以上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联系人:蔡红波
联系电话:0931-23698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层
联系人:任泽亮
电 话:139********0520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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