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项目评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介咨询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sxzb20230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双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斌0591-8350852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FJSXZB2023049(招标文件编号:FJSXZB202304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项目评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介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幢601-607室(德胜园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园8号楼103-2F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项目评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介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负责沿海(福州、平潭、莆田、泉州、漳州)基建项目的开工审核和山区(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基建项目的竣工审核      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闽财建[2008]141号)收费等,具体详见文件。      协议有效期3年。      属于工程量清单编审或基建项目评审的,应提供工程量编审清单或项目评审报告等,具体详见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项目评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介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负责山区(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基建项目的开工审核和沿海(福州、平潭、莆田、泉州、漳州)基建项目的竣工审核。      税务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等,具体详见文件。      协议有效期3年。      经甲乙方签证确认的《税务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书》等,具体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琦、李喜晨、林力进、叶坚、王双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0%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各9000元。3.中标服务费缴交账号: 收款人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E、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因,按无效投标处理,剩余7家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
2.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弘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投标报价,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该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剩余6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一中标人,中标金额(折扣率)为工程造价结算审核:90%、项目投资评审:90%、基建财务竣工决算审计:90%;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二中标人,中标金额(折扣率)为工程造价结算审核:4 %、项目投资评审:85%、基建财务竣工决算审计:85 %
4.fjsxzb@163.com
5.付款方式
5.1支付单位:由基建工程项目单位支付。
5.2.收费和结算标准:
(1)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按工程造价审核净核减额不高于5%收费,收费报价高于或超出5%的视为未响应本招标要求,其投标无效;
(2)项目评审、基建财务竣工决算审核: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闽财建[2008]141号)收费,收费报价高于或超出收费范围的,视为未响应本招标要求(其中,工程造价部分若不足4000元/项的比照《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闽财建[2008]141号)文件规定按4000元计取。);
(3)按2家中标单位对各项目业务收费率的平均值作为中标单位的收费标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联系方式:王双和,0591-87098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联系方式:蓝斌、高梦思,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高梦思
电 话:  0591-835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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