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马店孜镇美丽集镇周边提升改造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BZLX2023GC590号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马店孜镇美丽集镇周边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人:利辛县城镇化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利辛县境内
2.项目规模: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西淝河湿地公园入口大门环境改造提升;2.西淝河环境提升启动区:包括堤坝路沿线环境提升、50亩地块景观、谭新庄建筑提质,设置标识、道路铺装、景观小品等,原址复建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00平方米;3.植物园环境改造提升;4.节点提升。项目总投资约2450万元。
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必要的专项设计,图纸送审、工程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且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要。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消防、排水、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相配套的附属工程和保修期内的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能力。
1.2设计单位资格要求: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 / 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3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 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 / 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由牵头单位提供);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由牵头单位提供,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4其他: / 。
5.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且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2)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3)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1.2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1.3要求;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标段投标。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 月 10 日08:30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
3.招标文件获取价格: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需纸质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上发布。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10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六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七、投标担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符合下列勾选情形之一的,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为民营企业的,须提供民营企业承诺书,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规定。
备注:投标人在相应行业信用好或信用评价分值高是指:水利工程项目信用评价等级为AA或市场行为分值≥85分,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和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为准;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等级为AA,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八、重要说明
1.请潜在投标人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用户。
2.请潜在投标人点击“投标人专区”栏目,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以及网上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然后点击“注册用户登录”栏目,查看“注册用户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注册事宜。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3.CA锁办理。
3.1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询网址:
①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新制(网上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5/f9d8f6cf-d7ff-4b65-aeb5-aefe50e2f13f.html;
②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新制 (窗口办理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bozhou.gov.cn/fwzn/025001/025001001/025001001001/20211108/24e43a9e-8e22-4dbe-9bd2-3b043c34497b.html
3.2咨询电话:4008804959(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
3.3
3.3.1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两个地点均可办理CA锁事宜,请就近选择)亳州办理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办理点: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路与怀宁路交叉口,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B座18楼。
3.3.2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两个地点均可办理CA锁事宜,请就近选择)亳州办理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办理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市场东门一楼翔晟信息(浦发银行旁)
4.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利辛县城镇化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4楼 |
地址:利辛县淝河路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
联系人: 胡海龙 |
联系人:武琦 董浩 |
联系电话:17730358182 |
联系电话:0558-8863636 19159693602 |
招标文件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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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时间: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向以 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