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芮城县农业农村局竞争性磋商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中药材产品监测抽样养殖水产品节能产品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样品运输抽样车辆车载冷冻冷藏设备畜禽肉蔬菜水果抽样人员和车辆安排样品保存检验检测人员设备安排报告报送档案管理紧急事故处理方案食用菌香菇平菇金针菇秀珍菇杏鲍菇双孢蘑菇黑木耳毛木耳茶树菇草菇草莓桑椹樱桃苹果葡萄西瓜甜瓜菊花谷物油料类小麦玉米鲜活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监督检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花椰菜甘蓝白菜猪肉牛肉羊肉畜禽蛋猪尿饲料食用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检测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菊酯重金属铅甲基对硫磷甲拌磷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氧乐果克百威涕灭威毒死蜱三唑磷敌敌畏灭多威百菌清杀螟硫磷马拉硫磷丙溴磷二嗪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三氯杀螨醇氯氟氰菊酯氟胺氰菊酯甲氰菊酯吡虫啉除虫脲灭幼脲多菌灵三唑酮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哒螨灵咪鲜胺烯酰吗啉阿维菌素嘧菌酯啶虫脉异构体之和)虫螨腈异菌脲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已烯雌酚畜产瘦肉精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磺胺类药物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嗯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嗯啉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土霉素强力霉素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抗病毒药物金刚烷胺畜禽产品监测抽样制样送样畜禽类产品牛尿鲤鱼草鱼青鱼鲫鱼鲢鱼鲈鱼大鳞鲃黑鱼鲑鱼螃蟹己烯雌酚甲基睾酮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粮食类鸡肉羊尿
金额
27.99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302022ccs00054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越之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359-6300159
中标公司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8302022CCS00054
二、项目名称: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 |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为600个(监督检测120个)。其中:蔬菜(含食用菌)135个、水果类190个、谷物油料类13个、中药材27个、畜禽产品210个、水产品25个 | 600 | 批 | 报价:279980(元) | 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1幢1单元11层 | 91610131333665836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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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 | 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项目 | 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 | 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为600个(监督检测120个)。其中:蔬菜(含食用菌)135个、水果类190个、谷物油料类13个、中药材27个、畜禽产品210个、水产品25个 | 截止到2022年12月底 |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 “三农"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食品安 全考核任务,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推进农业 高质量发展,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运农发〔2022〕23号)有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宁栋琳,张成荣(采购人代表),洪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成交价为基数,收取有关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芮城县永乐北路28号
联系方式:0359-8863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越之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汇鑫大厦12层1206室
联系方式:0359-6300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59-6300159
附件信息:
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项目.doc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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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人:(盖章)项目编号:1408302022CCS00054竞争性磋商文件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项目
采购人:芮城县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1408302022CCS00054竞争性磋商文件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项目日期:2022年6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目录二〇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越之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04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9第四部分采购要求.......................................................29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预算金额:3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8302022CCS00054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的监测任务由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承担风险监测机构必须通过CMA认证,承担监督抽查样检测机构应同时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截止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只允许线上获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6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6月2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磋商文件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1、截止时间:2022年7月04日15:00(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提交4、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2)请于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七、公告期限2、地点: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汇鑫大厦12层1206室1、开启时间:2022年7月04日15:00(北京时间)六、响应文件开启4、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3、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需在政采云平台客户端按要求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提交。
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1公告发布媒介:各潜在供应商,本次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出,多次提交将不予受理。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名称:芮城县农业农村局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联系方式:0359-6300159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汇鑫大厦12层1206室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越之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359-8751665联系人:李先生联系地址:运城市芮城县永乐北路28号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电话:0359-6300159项目联系人:杨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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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采购人\n | \n名 称:芮城县农业农村局\n地 址:运城市芮城县永乐北路28号 \n联系方式:0359-8751665\n |
\n2\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 称:山西越之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汇鑫大厦12层1206室 \n联系方式:0359-6300159\n |
\n3\n | \n预算金额\n | \n30万元\n |
\n4\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截止2022年12月底前完成\n |
\n5\n | \n采购需求\n | \n芮城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费采购项目\n(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n |
\n6\n | \n付款方式\n | \n甲方与成交方自行协商\n |
\n7\n | \n投标有效期\n | \n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日历天\n |
\n8\n | \n供应商资格条件\n | \n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n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n承担风险监测机构必须通过CMA认证,承担监督抽查样检测机构应同时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n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n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
\n9\n | \n报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n | \n本次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n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n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n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5、★承担风险监测机构必须通过CMA认证,承担监督抽查样检测机构应同时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n6、★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的纳税凭证或零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n7、★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缴纳的社保凭证(社保中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复印件加盖公章)\n8、★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的工资表(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复印件加盖公章)\n9、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n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查询网页截图。。\n11、★无违法记录声明\n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凭证)\n |
\n10\n | \n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n | \n本次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n1、★磋商函 \n2、★报价一览表\n3、★供应商基本信息\n4、★项目管理机构\n5、★服务承诺书\n6、★服务方案\n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n |
\n11\n | \n投标保证金\n | \n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转账\n磋商保证金的金额:5500.00(伍仟伍佰元整)\n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n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n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全额退还)\n磋商保证金凭证:银行转账单扫描件\n磋商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n户名:山西越之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牡丹支行 \n账号:0511 0355 0920 0145 576\n行号:102181003555\n |
\n12\n | \n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n | \n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n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n3. 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n4.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4份(一正三副)\n5.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于一袋内,密封提交,骑缝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n6.封套上写明:\n项目编号:\n项目名称:\n供应商名称:\n供应商地址:\n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n |
\n13\n | \n验收标准\n | \n成立验收小组,按响应文件,合同约定的相关商务、技术要求逐项验收。\n |
\n14\n | \n成交公告\n | \n成交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报价人自行查阅。\n |
\n15\n | \n招标代理服务费\n | \n由成交单位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成交价为基数,收取有关费用。\n |
\n16\n | \n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 | \n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n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n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n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n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n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n |
\n17\n | \n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n | \n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组成)。\n(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n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n(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n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n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n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n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响应文件组成),并附相关证明材料。\n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n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n |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2.定义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磋商文件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的监测任务由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承担风险监测机构必须通过CMA认证,承担监督抽查样检测机构应同时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四部分采购要求;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公告;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5.磋商文件的构成
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6.1任何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原则;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6.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负。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报价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报价人持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代理公司将在法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报价人账户内。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与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将被视为无效。8.3磋商保证金
8.5报价(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8.4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工程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1.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5.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五、磋商开启仪式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6.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6.组建磋商小组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5.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15.3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15.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17.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17.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17.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17.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17.磋商小组磋商程序16.2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8.初步审查17.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17.9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7.8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17.6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17.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
19.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磋商18.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8.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评审19.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1.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21.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3.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评标过程保密
25成交通知签订合同24.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6.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见下表)成交服务费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万元\n | \n货物\n | \n服务\n | \n工程\n |
\n<100\n | \n1.50%\n | \n1.50%\n | \n1%\n |
\n100-500\n | \n1.10%\n | \n0.80%\n | \n0.70%\n |
\n500-1000\n | \n0.80%\n | \n0.45%\n | \n0.55%\n |
\n1000-5000\n | \n0.50%\n | \n0.25%\n | \n0.35%\n |
\n5000-10000\n | \n0.25%\n | \n0.10%\n | \n0.20%\n |
八、保密和披露27.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签订合同26.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九、询问和质疑29.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披露28.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保密
30.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0.4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0.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0.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0.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0.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0.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30.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0.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3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1.违约处罚十、违约处罚30.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0.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所投服务进行综合评价。
1、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7、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属于上述(2)条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的,享受投标报价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四、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1、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三、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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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n营业执照\n | \n合法有效\n |
\n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 | \n合法有效\n |
\n承担风险监测机构必须通过CMA认证,承担监督抽查样检测机构应同时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n | \n合法有效\n |
\n纳税凭证\n | \n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的纳税凭证或零纳税证明;\n |
\n社保凭证\n | \n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缴纳的社保凭证((社保中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n |
\n工资表\n | \n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的工资表\n |
\n审计报告\n | \n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n |
\n信用查询记录\n | \n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查询网页截图。\n |
\n符合性评审标准\n |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n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投标报价\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投标保证金\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提交的响应文件\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n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食品安全考核任务,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运农发〔2022〕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第四部分采购要求2、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响应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五、评标因素和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分内容\n | \n评分标准\n | \n分值\n |
\n报价得分\n(10分)\n | \n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n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n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享受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n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 \n | \n10分\n |
\n商务部分\n(20分)\n | \n1.投标人项目业绩 \n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19年06月01日至今(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检测项目成功案例情况,标书中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的得1分,共4分。(按原件计分)\n | \n4分\n |
\n商务部分\n(20分)\n | \n信誉\n投标人每获得1项有效信用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标书中须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原件计分)\n | \n2分\n |
\n商务部分\n(20分)\n | \n3.样品运输\n(1)拥有用于本项目所需抽样车辆的(提供实物照片及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得2分\n(2)拥有车载冷冻及冷藏设备的(提供实物照片及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得2分\n(3)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冷藏状态可在6小时内送达实验室的得3分;在12小时内送达实验室的得2分;在2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的得 1分;超过24小时的不得分(需提供可行性方案,且合理,否则不得分,共3分)\n(4)蔬菜、水果可在6 小时内送达实验室的得3分;在 12 小时内送达实验室的得 2 分;在 24 小时内送达实验室的得1分;超过24小时的不得分。(需提供可行性方案,且合理,否则不得分,共3分)\n | \n10分\n |
\n商务部分\n(20分)\n | \n4.检验检测场所情况\n确保抽检任务的时效性,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打分,投标人实验室所在地距项目所在地 260 公里内得4分; 260 公里至360公里得3 分;360 公里至460公里以上得 2 分;460 公里以上得1分。\n | \n4分\n |
\n技术部分\n(70分)\n | \n1.服务计划\n服务计划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 特别是抽样人员和车辆安排、样品保存和运输、检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安排、报告报送或上传等计划。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标书内容进行横向对比。 \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70分)\n | \n2.服务承诺\n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 特别是检验时效、报告时效、检验信息保密、检验结果异议处理、诚实检验和不出具虚假报告等承诺。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标书内容进行横向对比。\n | \n10分\n |
\n技术部分\n(70分)\n | \n3.质量承诺\n质量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 特别是严格执行检验标准依据、不超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范围开展抽检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或转包、不得使用未经计量校准合格的检测设备进行食品检验、不得使用未经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进行食品检验、不得使用无证书的标准物质进行食品检验等承诺。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标书内容进行横向对比。\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70分)\n | \n4.实施方案\n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抽样方案、检验检测方案、检验报告报送方案等实施方案, 综合考虑针对性、合理性、完整性、先进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n | \n15分\n |
\n技术部分\n(70分)\n | \n5.工作要点\n投标人对项目综合分析情况,明确技术服务工作要点,包括抽样工作要点、检测工作要点等内容,明确工作难点。工作要点和难点分析合理,符合实际等。根据工作重点掌握程度进行横向比较打分。\n | \n10分\n |
\n技术部分\n(70分)\n | \n6.人员配备情况\n投标人安排参与的项目组人员的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以及是否承担过检测工作,需提供专职人员一览表,以及相应的教育、培训、职称资格等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n | \n6分\n |
\n技术部分\n(70分)\n | \n7.检测设备先进,样品储运设备完备\n投标人用于本次所投检测项目的检测设备的先进性、成熟性、稳定性、可靠性等,是否满足检测需求,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是否充足,是否满足大批量样品的检测周期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检测设备名称、实物照片、设备型号、功能、序列号、购买发票、投入使用日期、检验精度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能作为有效设备参与计分。相关证明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设备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共8分。\n | \n8分\n |
\n技术部分\n(70分)\n | \n8.档案管理\n具有抽样和检验原始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及措施,包括原始记录的安全、保密、使用等内容,根据完善程度进行横向比较打分。\n | \n6分\n |
\n技术部分\n(70分)\n | \n9.紧急事故处理方案\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紧急事故处理方案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安全性、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打分。\n | \n5分\n |
(一)监测任务、类别、品种二、县级风险监测任务(二)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抽样任务。市例行监测抽样。全年抽取种植业50个样品、畜禽30个样品。次抽取蔬菜(含食用菌)、水果样品10个、畜禽产品15个。(一)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抽样任务。省例行监测抽样。每一、上级下达的监测抽样任务
(3)水产品种类:鲤鱼、草鱼、青鱼、鲫鱼、鲢鱼、鲈鱼、大鳞钯、黑鱼、虾、螃蟹。(2)畜禽产品种类: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禽肉、禽蛋、猪尿、牛尿、羊尿。(1)种植业监测品种:①蔬菜:属我县主要生产和消费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绿叶菜类:菠菜、茼蒿、油麦、生菜、木耳菜、芹菜、雍菜(空心菜)、芫荽(香菜);甘蓝类:结球甘蓝、紫甘蓝、花椰菜、西蓝花;豆类:菜豆、长豇豆;白菜类:大(小)白菜、包心白菜、菜薹(心);瓜类:黄瓜、苦瓜、丝瓜、西葫芦、冬瓜、南瓜;茄果类:番茄、茄子、青椒、尖椒;水生蔬菜类:莲藕;根菜类:萝卜、胡萝卜;薯芋类:马铃薯、山药、生姜、紫芋、红薯;葱蒜类:洋葱、韭菜、葱、蒜;香椿、黄花菜等产品。②食用菌:香菇、平菇、金针菇、秀珍菇、杏鲍菇、双孢蘑菇、黑木耳(含毛木耳)、茶树菇、草菇,均为鲜品。③水果:草莓、桑椹、樱桃、杏、苹果、桃、梨、枣、葡萄、西瓜、甜瓜。④食用中药材:菊花(鲜品).⑤谷物、油料类:小麦、玉米。3.监测品种。2.监测类别。重点抽检蔬菜(含食用菌)、水果、中药材、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要主动开展定性检测,确保上市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1.监测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全国农产品定量检测达到1.5批次/每千人\"的总体要求,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指标,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县的监测任务是600个(监督检测120个).其中:蔬菜(含食用菌)135个、水果类190个、谷物油料类13个、中药材27个、畜禽产品210个、水产品25个。各乡(镇)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定性检测),每个乡(镇)不少于720批次。
2.抽样时间:6月1日-11月20日完成当年抽检工作。每个样品抽取2-3公斤,个体较大的蔬菜、水果,如花椰菜、甘蓝、白菜、西瓜等,每个样品抽3-5个产品;猪肉、牛肉、羊肉、禽肉、禽蛋、猪尿和牛、羊尿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1897-2010)规定执行;水产品抽样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30891-2014)规定执行。1.抽样方法:针对不同的农产品种类,采用相应的抽样规定实施抽样。蔬菜(含食用菌)和水果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2004)、中药材产品抽样按《茶取样》(GB/T8302-2013)规定执行;谷物、油料等抽样参照《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抽样和制样方法》(SN/T0800.1-2016)执行;(三)抽样方法、数量、时间及要求种植业(蔬菜、食用菌、水果、谷物油料类、中药材)、畜禽蛋、水产等农产品,抽样环节以种植生产基地(种植大户、标准园、产业园、示范区)、大田作物生产基地(种粮大户)、畜禽养殖基地(养殖场)、水产养殖基地(养殖大户)、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和屠宰场等为主,市场为辅(市场抽样率不超过总数的30%,且来源清晰).抽检对象以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认证企业为主,兼顾散户。在市场抽样时,被抽取的样品应能明确生产主体,如确实没有生产主体信息,也要明确产地到地市或县区一级,尽量抽取本地生产的样品,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原则上不抽,样品做到可追溯。(二)监测对象
3.谷物、油料类:检测项目共2个,重点是重金属含量检测,包括铅、镉等;2.中药材:检测项目共12个,包括禁用农药甲胺磷,限用农药乙酰甲胺磷,常规农药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菊酯;重金属铅、镉、砷、汞、铜等。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检测项目共53种(含5种同分异构体),包括禁用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限用农药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氧乐果、克百威(包括三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乐果;常规农药乙酰甲胺磷、敌敌畏、灭多威、百菌清、氰戊菊酯、杀螟硫磷、马拉硫磷、丙溴磷、二嗪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三氯杀螨醇、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甲氰菊酯、联苯菊酯、吡虫啉、除虫脲、灭幼脲、多菌灵、三唑酮、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哒螨灵、咪鲜胺、烯酰吗啉、阿维菌素、嘧菌酯、啶虫脉、氯菊酯(异构体之和)、虫螨腈、异菌脲。(四)监测项目4.抽样编号:由年度编号22(2022年的缩写)+字母RC(芮城缩写)+字母FX或JD(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查缩写)+3位样品流水号。3.抽样要求:局属各相关股站室和各乡镇应根据本行业、本辖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情况,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把握好相关农产品上市时节,合理确定抽样品种、抽样布点、抽样时间等相关工作。每个基地同一品种抽样不超过3个样品,每个基地每年要抽样一次,确保所抽样品能真正反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
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例行(或专项)监测等有关要求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2019、GB2762-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例行(或专项)监测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五)判定依据和原则监督抽样根据本县实际情况,蔬菜(含食用菌)、水果重点是农药残留检测,包括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品种;畜禽产品重点是兽药残留检测,包括磺胺类药物、四环素类药物、氟喹诺酮类药物和β-受体激动剂等;谷物、油料重点是重金属含量检测,包括铅、镉等;水产品重点是兽药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包括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6.水产品:监测项目共6个,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已烯雌酚、甲基睾酮、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5.畜产品:监测项目共18个,包括瘦肉精类药物(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磺胺类药物(包括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嗯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嗯啉)、四环素类药物(包括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4.禽肉、禽蛋:检测项目共9个,包括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等8种);抗病毒药物(金刚烷胺).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上级下达我县的检测任务由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承担监督抽查样品检测机构应取得资质认定和农业农村部门机构考核\"双认证\"。局各相关股室、县果业发展中心和各乡镇监管站要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第三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抽样工作,依据名录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选择抽样对象和实施抽样任务的执法人员,完成样品的抽取和样品制备工作,并负责后续样品移交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抽样和检测任务,封签须由2名持有执三、承担单位监督抽查结果务必于抽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同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确认,受检单位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下达任务的县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复检。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农产品,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申请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复检,在复检工作完成前,该不合格样品抽样单元内的所有农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复检合格的样品,生产单位(个人)在接到复检合格通知后,产品方可上市销售主。复检仍不合格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六)结果报送及不合格样品处置(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在禽肉和禽蛋中残留,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③产蛋期禁用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在禽蛋中残留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④常规药物:磺胺类和四环素类在猪牛羊肉中的残留,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在禽肉中的残留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判定。畜禽产品兽药残留①禁用药物:瘦肉精类(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在猪牛羊肉中的判定限为0.5μg/kg,在猪牛羊尿中的判定限为≤0.2μg/L.金刚烷胺在禽肉和禽蛋中不得检出,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②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物:氟喹诺酮类
(三)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县级定量检测任务,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工作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有关规定,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抽样数量及监测方案,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二)密切配合,按时抽样。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做好监测协调工作,蔬菜(含食用菌)、瓜类产品监测抽样由局属瓜菜站和各乡镇监管部门配合承检机构完成;水果、中药材产品监测抽样由县果业发展中心配合承检机构完成;畜禽产品监测抽样由局属畜牧兽医股配合承检机构完成;水产品监测抽样由水产站配合承检机构完成,谷类油料类产品监测抽样由局属种植业股配合承检机构完成。各相关单位、局属股室根据分配任务按时按量做好监测的抽样、制样、冷冻及送样等相关工作,保障抽样工作圆满完成。如遇职能调整,抽样等相关工作由承接相应职能的单位承担。(一)提高认识,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议考核的重要指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圆满完成任务。四、工作要求验检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法证件的抽样人员及被抽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捺印并加盖公章。样品抽样协助、检测和结果汇总、报送等工作由承担检测任务的检
附件:1.2022年芮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表(49)及时通报,推进\"检打联动\".对监测中检出的高风险不合格样品,收到结果通报后及时做好风险防控和预警,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台。(四)保证进度,按时报送。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每季度监测结果要在最后一个月的26日前报回县农业农村局质监股,由质监股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检测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盖章扫描为PDF格式)上报,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监督抽样所有数据必须同时上传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第三方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检测方法,统一标准溶液,统一判定原则,检测过程要做试剂空白和加标回收率。其中,每10个样品加一个混合标准溶液。检测时将同类样品分成一组,用该类样品空白配置标准溶液。每一类样品组做一个本底加标回收率,添加浓度为测定组分定量限的2倍。每一类样品组样品个数不超过24个。对农药残留不合格样品用质谱法进行确认。报送结果时,阳性样品须同时提供原始记录和确证谱图,以及溯源情况等信息(畜禽产品还应包括样品产地和检疫证号等信息).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附件22022年芮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表附件12022年芮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表2.2022年芮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监测类别\n | \n监测品种\n | \n检测参数\n | \n合计(个)\n | \n监测类别\n |
\n种植业产品\n | \n蔬菜\n | \n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毒死蜱、三唑磷、乙酰甲胺磷、敌敌畏、杀螟硫磷、马拉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吡虫啉、除虫脲、灭幼脲、多菌灵、哒螨灵\n | \n350\n | \n种植业产品\n |
\n种植业产品\n | \n水果\n | \n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毒死蜱、三唑磷、乙酰甲胺磷、敌敌畏、杀螟硫磷、马拉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吡虫啉、除虫脲、灭幼脲、多菌灵、哒螨灵\n | \n350\n | \n种植业产品\n |
\n种植业产品\n | \n粮食类\n | \n铅、镉\n | \n20\n | \n种植业产品\n |
\n种植业产品\n | \n中药材\n | \n甲胺磷,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铅、镉\n | \n20\n | \n种植业产品\n |
\n畜禽类产品\n | \n猪肉\n | \n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n | \n210\n | \n畜禽类产品\n |
\n畜禽类产品\n | \n羊肉\n | \n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n | \n210\n | \n畜禽类产品\n |
\n畜禽类产品\n | \n牛肉\n | \n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n | \n210\n | \n畜禽类产品\n |
\n畜禽类产品\n | \n禽类\n | \n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金刚烷胺、氯霉素\n | \n210\n | \n畜禽类产品\n |
\n畜禽类产品\n | \n禽蛋\n | \n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金刚烷胺\n | \n210\n | \n畜禽类产品\n |
\n畜禽类产品\n | \n猪尿\n | \n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n | \n210\n | \n畜禽类产品\n |
\n畜禽类产品\n | \n羊尿\n | \n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n | \n210\n | \n畜禽类产品\n |
\n畜禽类产品\n | \n牛尿\n | \n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n | \n210\n | \n畜禽类产品\n |
\n养殖水产品\n | \n鲤鱼、草鱼、青鱼、鲫鱼、鲢鱼、鲈鱼、大鳞鲃、黑鱼、鲑鱼、虾、螃蟹\n | \n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己烯雌酚、甲基睾酮、硝基呋喃类代谢物\n | \n20\n | \n养殖水产品\n |
\n合计\n | \n | \n | \n600\n | \n合计\n |
\n抽样品种\n抽样时间\n | \n蔬菜\n | \n水果\n | \n粮食类\n | \n中药材\n | \n猪肉(肝)\n | \n羊肉\n | \n牛肉\n | \n鸡肉\n | \n禽蛋\n | \n猪尿\n | \n羊尿\n | \n牛尿\n | \n水产品\n |
\n第二季度\n | \n80\n | \n40\n | \n0\n | \n0\n | \n20\n | \n10\n | \n4\n | \n7\n | \n12\n | \n15\n | \n5\n | \n4\n | \n5\n |
\n第三季度\n | \n70\n | \n50\n | \n5\n | \n2\n | \n20\n | \n10\n | \n3\n | \n6\n | \n11\n | \n12\n | \n3\n | \n3\n | \n8\n |
\n第四季度\n | \n65\n | \n45\n | \n5\n | \n8\n | \n18\n | \n12\n | \n3\n | \n7\n | \n10\n | \n10\n | \n2\n | \n3\n | \n7\n |
\n合计\n | \n215\n | \n135\n | \n10\n | \n10\n | \n58\n | \n32\n | \n10\n | \n20\n | \n33\n | \n37\n | \n10\n | \n10\n | \n20\n |
1.本合同的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一、服务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中标人(乙方):(全称)采购人(甲方):(全称)
四、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三、付款方式:委托供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供货期(项目完成期限)3.中标金额:2.服务地点: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五、争端的解决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周期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询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七、诉讼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本合同所有附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其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鉴)地址:地址:采购人:(盖章)中标人:(盖章)3)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份,中标人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订。日期:日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正/副本)(格式)
(格式自拟)目录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芮城县农业农村局: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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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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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缴纳的社保凭证(社保中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六、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承担风险监测机构必须通过CMA认证,承担监督抽查样检测机构应同时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的,无需此授权委托书。
芮城县农业农村局:十二、无违法记录声明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九、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八、供应商2022年第一季度的工资表(被授权人必须在明细表中)(复印件加盖公章)
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一、磋商函(格式)(格式自拟)目录商务、技术文件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芮城县农业农村局: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供应商(公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二、报价一览表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n\n\n\n\n\n\n\n\n\n\n\n\n\n\n\n\n\n供应商名称\n | \n |
\n投标报价\n | \n大写: \n小写: 元人民币\n |
\n服务期限\n | \n |
\n备注\n | \n |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注:投标报价是完成拟投标项目的总体报价,涵盖了与实施项目工作有关的全部费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人名称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
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1四、项目管理机构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名\n | \n | \n性别\n | \n | \n年龄\n | \n | |||
\n职务\n | \n | \n职称\n | \n | \n学历\n | \n | |||
\n参加工作时间\n | \n | \n从事项目\n负责人年限\n | \n | |||||
\n资格证书编号\n | \n | |||||||
\n已完类似项目情况\n | ||||||||
\n委托单位\n | \n项目名称\n | \n项目规模\n | \n项目任职\n | \n开始日期\n | \n结束日期\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的证件复印件\n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专业人员一览表附件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姓名\n | \n资格证书\n | \n工作年限\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8\n | \n | \n | \n | \n |
\n9\n | \n | \n | \n | \n |
\n10\n | \n | \n | \n | \n |
\n11\n | \n | \n | \n | \n |
\n12\n | \n | \n | \n | \n |
供应商近3年同类型项目情况表及证明资料附件3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以证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n发包人名称\n | \n |
\n所在地址\n | \n |
\n项目概况简述及合同金额\n | \n |
\n开始日期(年 月)\n | \n |
\n完成日期(年 月)\n | \n |
\n业主评价\n | \n |
\n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n | \n |
\n备 注\n | \n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服务承诺(由投标人提供)五、服务承诺书2、业绩证明材料后附。注:1、如有多个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写一张此表,附后。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附件1: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或说明(格式自拟)六、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附件2: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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