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景观工程(施工)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柯工0592-51387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30
公告正文
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景观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景观工程(施工)标段招标 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景观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塔埔社区 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塔埔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思明区观音山片区塔埔路与塔埔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总用地面积约30676.972㎡,总建筑面积约175488㎡,本次招标范围为塔 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的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面积约23900㎡,合同估算额约为1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一层、下沉庭院及屋面(含露台)景观绿植区、景观硬质地面区(其中 含二层跑道)、景观小品雕塑及构筑物、景观区给排水(其中含自动含喷灌)、景观配电、南入口天幕、2#楼西侧室外LED屏 基础、负一层地下室坡道侧壁、地下坡道坡顶截水沟盖等的施工、施工期间及验收前的养护、直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综合备 案证明、移交、取得竣工验收综合备案证明次日起算12个月养护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包人要求、本项目的招标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合同估算额约为1500万 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合同估算额约为1500万元;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7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不迟于2024年5月20日完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 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20年1月1日(含)起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 合同实际造价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第(1)和(2)项资格:(1)企业注册地和企业税收征管均归属思明区;(2)投标人在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发布的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023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票决抽签定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 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1月30日9时00分00秒,地点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层);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原件 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同时须出具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否则,招 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塔埔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厦门市塔埔西里286号塔埔居委会大楼,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806081548 ,传真: /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邮编: 361011 电子邮箱: thzbjyq@163.com 电话: 0592-5138721/5138725 ,传真: / 联系人:柯工/高工 |
2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景观.pdf
陈 思 慧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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