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北流市新丰镇等5个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期)清淤疏浚经营权出让拍卖公告
金额
13500.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00.28万元
招标公司北流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覃先生0775-62289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道、航道整治砂石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水河湖〔2021〕1号)等文件,经北流政府批准(北政函﹝2023﹞278号),由北流市水利局组织,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广西北流市新丰镇等5个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期)清淤疏浚经营权出让拍卖的具体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北流市水利局

(二)交易平台: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场所: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出让项目剩余疏浚物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项目标的:广西北流市新丰镇等5个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期)清淤疏浚经营权。

(二)清淤疏浚位置:北流市大坡外镇、新丰镇、六麻镇、平政镇、隆盛镇等5个镇境内河流,以批复实施方案为准。

(三)清淤疏浚物总量:累计限制疏浚清淤剩余疏浚物可用资源总量为878.62万立方米,其中卵石资源量325.86万立方米,河砂资源量552.76万立方米,前述出让资源量已扣减了于2023年9月1日已拍卖的广西北流市隆盛镇新丰河支流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剩余疏浚物第一年的资源量(砂石总量为28.59万立方米,卵石9.81万立方米,河砂18.78万立方米)。广西北流市新丰镇等5个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期)项目由6个子工程组成,其各子治理工程卵石及河砂储量如下表:


治理河段工程

卵石储量

(万立方米)

河沙储量

(万立方米)

备注

广西北流市隆盛镇新丰河支流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

31.35

51.3

已扣减首年已拍卖的资源量

广西北流市六麻镇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

53.65

91.35


广西北流市新丰镇新丰河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

34.27

58.34


广西北流市大坡外镇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

9.46

16.11


广西北流市平政镇岭南河等支流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

18.17

30.94


广西北流河北流市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平政镇、新丰镇、隆盛镇河段)

178.96

304.72


合计

325.86

552.76





(四)出让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6 年期限(若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买受人应当在可清淤疏浚区相对应的出让期限内进行清淤疏浚活动,若买受人相应提前达到限制的清淤疏浚总量,则河道清淤疏浚经营权出让期限相应提前终止。

(五)清淤疏浚范围: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治理总长度合计为 151.69公里,清淤长度合计为 122.138 公里。各子治理工程项目清淤范围如下:

1.广西北流市隆盛镇新丰河支流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治理河段为隆盛镇境内新丰河及其支流,治理总长度有 14.775km,其中:新丰河干流平坡村和中和村河段长 3.575km(桩号 G20+300~G23+875);新丰河支流峨蝼河深平村和乡平村河段长 11.20km(桩号 Z0+000~Z11+200),沿途流经安平村、乡平村、深龙村、中和村等村屯。工程总体布置详见《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北流市隆盛镇新丰河支流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玉水技﹝2023﹞8 号)。

2.广西北流市六麻镇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清淤疏浚治理范围为六麻河境内的六麻河,治理总长度25.54公里,河道清淤疏浚长度22.89公里,治理起点位于上游南山村南清桥,终点位移下游升平村出口于北流河汇合口处。工程总体布置详见《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广西北流市六麻镇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玉水技〔2023〕10号)。

3.广西北流市新丰镇新丰河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清淤疏浚治理范围为新丰镇境内新丰河及其支流,治理总长度 18.28 公里,清淤疏浚总长度 16.03 公里。工程总体布置详见《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广西北流市新丰镇新丰河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玉水技〔2023〕11)号。

4.广西北流市大坡外镇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清淤疏浚治理范围为北流市大坡外镇的里荣河和大坡外河及支流河段,治理河道总长度18.555km,清淤疏浚长度 11.683km。工程总体布置详见《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广西北流市大坡外镇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玉水技〔2023〕20号)。

5.广西北流市平政镇岭南河等支流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清淤范围包括岭南河、石榴河、六沙河、沙垌河等4条河流,治理河道总长14.94km,清淤疏浚长11.33km。工程总体布置详见《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广西北流市平政镇岭南河等支流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玉水技〔2023〕21号)。

6.广西北流河北流市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平政镇、新丰镇、隆盛镇河段):清淤疏浚治理范围为北流河平政镇、新丰镇、隆盛镇河段,起点位于平政镇岭垌村,终点位于隆盛镇与清水口镇分界处,即清水口镇独门电站上游100m处,其中北流河平政镇河段治理河道长25.30km,清淤疏浚长18.25km,新建护岸长1.20km,北流河新丰镇河段治理河道长11.20km,清淤疏浚长9.82km;北流河隆盛镇河段治理河道长23.10km,清淤疏浚长17.36km。工程总体布置详见《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广西北流河北流市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平政镇、新丰镇、隆盛镇河段)实施方案的批复》(玉水技〔2023〕22号)。

三、出让方式

通过北流城南汽车客运站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本次拍卖出让设置底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竞得人负责广西北流市新丰镇等 5 个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期)清淤疏浚作业(清淤长度合计122.138公里),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出让条件及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项目内疏浚物出让程度: 现状

(二)竞标事项

广西北流市新丰镇等 5 个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一期)清淤疏浚经营权

1.拍卖起始价:13500.28 万元

2.竞买保证金:1500 万元

(三)参加竞买的合格竞买人不得少于 3人

(四)出让金缴纳

1.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北流市水利局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金,出让金纳入北流市财政统一管理。

2.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内出让金支付不得少于成交价的50%;余下的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

3.竞得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让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每日2‰的标准加收滞纳金;同时,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五)竞买人资质条件

1.竞买人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报告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或符合要求的银行担保函原件。担保函明确竞买人竞得后,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的,担保银行应向同级财政部门缴纳拍卖起始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本次竞拍不接受以联合体名义报名参与竞拍。

5.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六)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参与拍卖的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担保函原件或竞买保证金票据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竞买申请书和告知书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

(2)以上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均需现场核实原件。

五、拍卖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月 9 日

(二)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9日到广西北流市龙桥路0006号(北流市水利局)二楼工管2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下午18时00分。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1月9日18:00

户 名: 北流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帐 号: 20420101040016659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流市支行营业部

用途 (注明) : 一期疏浚经营权竞买保证金

(四)拍卖时间:

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

六、查询网址

意向竞买人可登陆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eiliu.gov.cn/)可浏览该项目相关资料。

七、风险提示

(一)标的可能存在瑕疵的影响。疏浚物蕴含的砂石资源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的疏浚物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拍卖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砂石含量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异。竞买人提交申请前应认真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和了解,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清淤疏浚工程蕴含砂石资源实际情况,慎重选择。申请人提交申请或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出让的疏浚物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瑕疵的全部风险责任。

(二)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在疏浚物处置利用中,涉及劳工、土地、道路、用水、用电、通讯、林业、水土保持、旅游、交通、住建、生态红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需办理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由竞得人负责提供,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生产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出让河道清淤疏浚经营权的可清淤疏浚区范围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全部承担;清淤疏浚过程中与村社涉及的道路、过桥、码头、砂石堆放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在清淤疏浚过程中与其他利益关系人发生的民事纠纷和民事赔偿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和全部承担;因清淤疏浚作业与涉河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涉河群众的土地、住房安全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和承担赔偿责任。

现场监管措施:竞买人及清淤疏浚船舶的所有人承诺自费安装计量智能监控设备接受实时监控,并提交承诺书原件。

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对行使权利义务的影响。

(七)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对特定采矿加工方法的限制。

(八)不可抗力对于权利履行的影响。

出让人代表政府出让的是河道清淤疏浚经营权,如以上(二)、(三)、(四)、(五)、(六)、(七)的原因导致无法生产的由竞得人负责。

八、现场踏勘

竞买人到北流市水利局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后,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或邀请水利局工作人员陪同到清淤疏浚河段进行现场踏勘,联系方式:北流市水利局工管站(0775-6228916)。

九、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清淤疏浚经营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拍卖报名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北流市水利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拍卖开始前一天以书面方式向北流市水利局提出以上逾期不按要求提出视为无异议。

十、其他

(一)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现场与北流市水利局签订《公开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竞得人在出让结果公示 10 个工作日结束无异议后在 5个工作日内须持《公开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北流市水利局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竞得人必须在疏浚物出让限期内处置完毕所出让的疏浚物,如特殊原因需延期处置的,需向出让人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继续处置。

(四)出让的疏浚物处置完毕后,竞得人必须按与项目地块权属人协商约定的要求处理好相关设备设施、建筑物 (构建物)和土地等事项,由此产生的纠纷、责任,与出让人无关。

(五)在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拍卖所造成的损失,其相关信息被纳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公开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逾期未缴纳或未全额缴纳应缴纳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六)交易中止或终止

有下列情况的,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中止或终止公告,并中止或终止活动:

1.司法、检察机关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的;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规划变化等相关政策原因的;

3.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出让的其他情形

十一、本期拍卖出让由北流市水利局组织实施,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拍卖。北流市水利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交易中心地址: 北流城南汽车客运站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5-6396070

北流市水利局地址: 北流市龙桥路 0006 号

联系人:覃先生 0775-622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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