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智联业务广告宣传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第一章 
磋商公告(适用于公开磋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智联业务广告宣传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智联业务广告宣传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概况:一次性X展架(含画面)、业务定制便签本、业务宣传画册、业务宣传六折页、纯棉帆布袋(含logo)、办公用品套装、公众号推广  
1.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不划分
1.5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 
    R一家
1.6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9万元。
□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2.1采购范围:一次性X展架(含画面)、业务定制便签本、业务宣传画册、业务宣传六折页、纯棉帆布袋(含logo)、办公用品套装、公众号推广
2.2交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供
2.3交货地点:大理州境内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根据采购人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供应商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材料。
3.2增值税专用发票:
(1)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如国家税务机关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鉴的税务登记证,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等证明材料);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3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XX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云南省级/XX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5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邮箱报名
有意向供应商可以通过邮箱报名并提供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3)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报名登记表
相关附件发送到邮箱:lijf7@chinatowercom.cn进行报名并领取文件。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电子邮箱)。
6.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鹤庆路63号海川锦园2号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8314509227            
电子邮件:lijf7@chinatowercom.cn                                             
附件: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智联业务广告宣传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公告.pdf 附件: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智联业务广告宣传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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