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田镇街道建新地块7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滨河路和国井大道交叉口西南侧115m处,占地面积90962m2,中心地理坐标为:E117.505962832,N37.092398444;地块现状为农用地(面积:67842m2)、沟渠(面积:4249m2)、农村道路(面积:1546m2)、林地(面积:17325m2)。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用地性质为R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鲁环发〔2020〕49号)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开展高青县田镇街道建新地块7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分析和评估,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土壤快筛检测)、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为无污染地块,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高青县田镇街道建新地块7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滨河路和国井大道交叉口西南侧115m处。该地块掉调查面积为90962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505962832,北纬:37.092398444。调查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调查清楚该地块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受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熟悉地块环境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得知,2006年之前,农用地(面积:79032m2)、沟渠(面积:4249m2)、农村道路(面积:1546m2)、林地(面积:6135m2);2017年农用地(面积:77432m2)、沟渠(面积:4249m2)、农村道路(面积:1546m2)、林地(面积:7735m2);2019年农用地(面积:75666m2)、沟渠(面积:4249m2)、农村道路(面积:1546m2)、林地(面积:9501m2);2022年至今农用地(面积:67842m2)、沟渠(面积:4249m2)、农村道路(面积:1546m2)、林地(面积:17325m2),现拟规划为居住地。经调查发现地块现状及历史从未存在过工业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及相关污染物填埋、堆放、传输事件;相邻地块现状为西侧农村道路和农用地,北侧滨河路、农用地和沟渠,东侧农村道路、农用地、林地、沟渠和种植大棚,南侧农村道路、农用地、沟渠和林地,经分析不会对地块产生影响;根据踏勘,本地块1km范围内为存在和谐新村、齐林家园、建筑材料仓库、上林苑、玉湖名邸、千乘湖小学、御泉香墅、国家税务总局高青县税务局、山东侨牌集团、国井名城、碧水花园、中共高青县委党校、后宋家园、高青双语学校、司官新苑、翰林家园、中科幼教、悦来城、高青县第六中学、碧水花园二期工地、千乘湖生态文化园。其中建筑材料仓库仅储存建筑材料,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地面有较厚的防渗隔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挖用作农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对调查地块无影响;山东侨牌集团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水流下游、主导风向下风向,污染物无迁移途径,并且各污染物均经环保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对调查地块无影响。
根据分析和评估,通过现场踏勘、土壤快筛检测、人员访谈、资料分析等判断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无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污染的可能性也很小,地块为无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入二阶段调查工作。
1、在该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切实履行实施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的职责,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预防地块环境污染,维持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水平。
2、此次调查仅针对地块现今状况开展,因地块周边有大面积居住用地,不排除后期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受到相应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建议地块在后期规划利用过程中加强对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测监控,防止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变影响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质量。
3、该地块在建设和后期投入使用过程中务必做好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外来土壤质量,生活垃圾做到分类处理,切实保护好土壤和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