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海盐仓储基地项目(泉州市泉港区)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401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下街;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1493.69平方米(32.27亩)。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一栋仓储盐库,建筑面积14900.00平方米,为装配式建筑,内设储备库、流通库、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辅助功能,配套建设消防水池、道路、绿化、岗亭、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福建海盐仓储基地项目(泉州市泉港区)施工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石方、园林景观、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712248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3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照《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 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 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4日1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9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2024年10月15日17时00分00秒之前到账)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驿峰中路999号,邮编:362801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87980119,传真:/
联 系 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9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 话:0591-28059625 ,传真:/
联 系 人:章华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区人防大楼
联系电话:0595-879878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