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海棠苑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晖·海棠苑小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工经发复【202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富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春晖·海棠苑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玉龙路东侧,春晖路北侧。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1988.22㎡,一期建设包含约22258.49㎡(11#-18#楼工程)二期建设包含约99729.73㎡(1#-10#楼及地下车库、人防及室外消防水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13663254.57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05日历天,一期 45 日历天,二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春晖·海棠苑小区景观绿化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园林类专业技术职称(注:①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等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②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认可;)(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
说明:①类似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必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并加盖备案章)、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其中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三项材料(不限一项材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承包内容即可,三项材料描述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均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②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的业绩不予认可。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④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如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则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自2021年07 月1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年07 月 17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04月17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2年12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8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07月17 日以来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9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07月27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 09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富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工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商业广场二楼
邮编:223001 邮编:223005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517-89331592 电话:13952386233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353309261@qq.com
2023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