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2023年卫生院灾后重建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LBJ2410-GC01-001
项目概况:
榆树市2023年卫生院灾后重建维修工程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16号)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榆树市卫生健康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榆树市2023年卫生院灾后重建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佰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BJ2410-GC01-001;
项目名称:榆树市2023年卫生院灾后重建维修工程;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2663万元;
最高限价:113.2663万元,(怀家卫生院14.9676万元,大岭卫生院49.8643万元,大岗卫生院18.5509万元,育民卫生院29.8835万元);
采购需求:
1.工程建设地点:榆树市大岭卫生院、怀家卫生院、育民卫生院及大岗卫生院;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4.采购范围:榆树市2023年卫生院灾后重建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均为建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有以下情形供应商不适用信用承诺;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2.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2.4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须包含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社保查询账号密码)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2.5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2.9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含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6日下午16时00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吉林省佰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五洲国际广场1#楼B座办公楼1627号)现场报名并购买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家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国家企业信用公开系统查询确认;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平台打印的电子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2.9信誉要求证明资料;
6)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标段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3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榆树市华昌街道府前路与繁荣大街交汇
联 系 人:邓凯
联系方式:1350479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佰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五洲国际广场1#楼B座办公楼1627号
联系方式:黄静0431-8074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静
电 话:0431-80741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24470
来源:吉林省佰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李佳明
复审:刘晓庆
终审: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