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2.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建化0591-63331930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福建康奥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JJF[GK]2022002的仓山区房屋及“两违”管理移动执法APP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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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1030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如下: 1.调度管理系统建设(PC端) 2.移动端APP开发 3.应用支撑系统建设 4.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效率,完善办案流程,为一 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终端设备,开发APP软件,通过完善信息采集、案件审批、调查取证、跟踪回访、案件评查、日常管理等多种功能,结合无人机自动飞行巡查“两违”系统(5G违法建设智能分析综合管理平台)等数据共享,保障一 线人员在巡查执法的过程中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提高执法效率。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通过建设调度管理系统,实现突发事件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决策分析、命令部署、实时沟通、指挥调度等功能,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危害和经济损失,保障社会安定。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项) 定制服务,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1127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柒仟元整(¥1127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所有建设内容须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进入初验试运行阶段;内容须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进入初验试运行阶段。;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125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附件:“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附件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内容 1.调度管理系统建设(PC端) 2.移动端APP开发 3.应用支撑系统建设 4.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 调度管理系统 1、GIS地图调度 实现在一张图上整体调度,实时显示执法终端状态、当前定位、应急通信基站状态、通话调度情况。 2、音视频即时通讯 提供音视频通话以及信息即时交互通信功能,可根据执法人员姓名、通话时间等进行查询,实现对调度内容跟踪分析。 3、执勤点标记 可根据执法人员管辖区设定相关执勤备勤地点,应对突发情况,可以及时查询执勤点位置,方便查询调度。 4、在线调度 在线调度通过移动端APP和执法终端接入,提供音视频通讯手段满足指挥中心与现场执法的应急交互、指挥调度、协同联动等城管业务中人员之间音视频通讯功能,集成至城管业务流程和场景中,将视频沟通及多方互动应用与城管的业务进行融合,主要的应用场景包括:移动执法、指挥调度、录制视频。    (二) 移动端应用系统 1.我的案件 (1)立案受理 对于需要立案的问题,系统通过接口将数据推送至5G违法建设智能分析综合管理平台,由该平台分发到领导账号案件审批功能,领导可以在PC端或移动端通过案件审批功能处理业务审批流程,审批执行之后接收反馈信息,队员才可进行下一步立案业务流程操作。 (2)调查取证 系统提供调查取证功能,包括现场调查、现场取证、执法协作、案件终结等功能。 (3)重大案件 系统提供重大案件功能,包括提供重大案件情形和重大案件审批管理等功能。 (4)集体讨论 系统提供集体讨论功能,包括集体讨论会议管理和集体讨论会议记录备份等功能。 (5)事先告知 系统提供事先告知功能,包括谈话通知、告知书通知、告知书反馈、陈述申辩管理、听证管理等功能。 (6)处罚决定 系统提供处罚决定功能,包括处罚变更、处罚决定、代履行决定、执行结果、现场催告、行政处罚复核、强制执行等功能。 (7)结案归档 系统提供结案归档功能,包括结案条件审核、结案审批流程管理等功能。 2.案件审批 提供案件审批功能,包括审批上报、待办案件、案件处理、案件回复等功能。 3.案件处置 提供案件处置功能,包括案件提醒、案件处置等功能。 4.案件分配 需要综合考虑承办人员工作量均衡、办案能力、办案特长等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随机分案规则,为随机分配案件提供规则遵循,系统可选择多种规则进行案件分配,并支持自定义规则。 5.案件查询 案件查询主要按照片区、行政区划、时间等维度统计执法人员的案件情况,并以图表的方式进行展示,同时可以查看案件的详细信息以及地图上的位置信息,提供类型条件、区域条件、模糊匹配、高级匹配等查询方式。  6.部门分析 部门统计按各区县、街道单位对部门执法人员的执行任务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包括:部门执法人数、部门任务发布数、部门任务达标数、部门达标任务的人数、占该部门人员的百分比,获得考核得分等数据。 领导选择查看未达标部门统计,界面只显示未达标的部门考核统计,领导可以对部门统计信息进行导出,方便考核通报。 7.地图浏览 地图浏览提供的主要功能包括:地图基本操作、基础信息浏览、案件信息等地图显示、查询等。 8.典型案例 提供典型案例分析,遇到类似案例可以进行查询,典型案例支持目录分类、案例模板、案例管理。 9.法律法规 提供法律法规管理,支持树状结构性的管理,支持法律法规模糊查询; 提供了标准的法律法规、执法事项、裁量基准等执法事项信息,供执法人员查询使用。 10.服务对象 提供录入辖区内行政处罚对象信息功能,包含:门牌号、小区名 称、户主姓名等信息,之后通过福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接口,可以查看更多相关信息,辅助执法人员办案。 11.来源分析 经过指挥中心批准后,系统自动根据案件来源进行分类统计数量,主要分为:来自群众举报案件、网格员上报案件、网络舆情监测上报案件、上级移交案件、数字监管案件以及通过无人机日常巡查上报的“两违”案件。 12.任务派遣 案件发生后,需要派遣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情况,系统可以按照管辖区域和按照两违行为提供派遣人员候选名单。 13.采集记录 系统对已经采集的“两违”案件违章记录进行查看,可以根据案件发生时间、案件类型进行分类查看案件违章记录情况。 14.违章采集 提供城管执法队员在“两违”现场进行相关信息的录入功能,主要包括违法建设的类型、建设方式、建设时间、建设面积、现场照片等。包含违法建筑信息的登记、修改编辑、删除、保存上传功能。 15.通讯录 建立内部通讯录,通过内部通讯录队员与队员之间可以之间通过无线流量建立语音通话交流,有效加强队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日常执法办案效率,该功能不仅要具备部门内部之间交流,也要实现与部门之间的交流。 16.视频通讯 执法视频通讯功能是满足指挥中心与现场执法的应急交互、指挥调度、协同联动等城管业务中人员之间视频通讯功能,集成至城管业务流程和场景中,将视频沟通及多方互动应用与城管的业务进行融合,包括移动执法和视频录制。 17.个人中心 展示执法人员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可以查看自己所属的单位部门信息。 18.文书打印 实现教育警告、立即责令整改、限期责令整改、当场处罚决定书、现场检查笔录、谈话通知书等现场文书打印预览、套印打印、签字上传功能。 19.数据分析 执法案件数据统计内容。例如,案件分类数量统计、案件分类处罚金额统计、各中队案件超时统计、各中队案件退回统计、各中队案件案件(数量)分布统计、各中队案件复议、诉讼情况分布、各中队办案数统计、各中队处罚金额统计、当前案件状态(立案、处罚、结案)分类统计、案件类型分布情况、执法对象排名、案发地点分布(各主要路段案件数统计)、不予处罚案件汇总统计(按类型、数量、中队)、案件同比和环比分析。执法案件数据统计显示方式主要以报表、柱状图、雷达图、面积图、圆环图、饼图、趋势图、散点图等方式显示。   (三)应用支撑系统 1.权限管理 系统提供权限管理功能,包括访问控制、权限管理。实现对系统中的所有权限进行维护,并为系统的使用者设置相应的权限。 2.组织机构管理 对后台系统组织机构进行管理,可以增加、修改、删除等功能。 3.日志查询 支持查看用户登录系统的日志情况,包括登录IP、登录账号、登录姓名、登录时间、操作时间等功能。 4.工作流管理 提供案件工作流程引擎,包括流程设置、流程接口、活动定义、案件办理、办案查阅等功能。 5.执法文书引擎 系统提供文书模板引擎功能,将文书界面与实际业务数据分离。在实际使用中,用户无需手动输入文书内容,系统通过模板引擎,结合当前案件类型、案件流程节点、自动将实际业务信息填入到适用文书中,实现城管业务各类文书自动生成。 6.服务接口设 计 系统的应用集成与接口建设基于福州市政务服务总线ESB实现,提供前置数据库抽取方式、WebService调用方式和接口控件方式等三种方式,具体对接根据各自系统开发环境及部署方式按实际情况选用。 系统支持对接系统说明如下: 序号 系统类别 系统名  称 部署网络 共享数据 交换共享方式 1 行政执法类平台 市行政执法平台 政务外网(智网) 法律法规、裁量基准等 Web  Service接口方式 2 福州市城市管理案件系统 政务外网(智网) 各环节审批结果、文书、案件信息等 预留接口 3 5G违法建设智能分析综合管理平台 政务外网(智网) 案件信息、任务信息、人员信息、岗位信息等 Web  Service接口方式 4 市 级公共平台 福州市时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政务外网(智网) 1:2000的电子地图、基础网格数据服务 Web  Service接口方式 5 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系统 政务外网(智网) 房屋结构安全定级数据、整改意见、处置意见等 预留接口   (四)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本项目所需要的服务器计算资源、数据库实例、存储容量按照当前规模的三年需求申请福州市政务云平台的资源。 1.主机系统建设 序号 设备名  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数据库主机 操作系统:CentOS 7.5以上版本 CPU:≥4核 内存:≥8G 服务器服务年限为3年 台 1 2 应用主机 操作系统:CentOS 7.5以上版本 CPU:≥4核 内存:≥8G 服务器服务年限为3年 台 2 2.存储系统建设 本项目存储系统统一由云平台提供存储资源池,本项目存储空间≥3TB。 3.配套执法终端 序号 设备名 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1 4G对讲执法终端 提供终端定制集成服务,其中定制终端必须满足如下参数要求: 1、终端须符合标准PDT协议、3GPP  LTE协议及满足TDD-LTE/ FDD-LTE/ WCDMA/ TD-SCDMA/CDMA/CDMA2000/GSM通信制式,且至少支持模拟常规、模拟集群、数字常规、数字集群、公网PoC集群5种工作模式; 2、对讲机整机尺寸(带标配电池,不带天线)小于140 x 60 x   29.1mm,重量(含天线和标配电池)小于等于325g; 3、终端支持公网全网通制式,具备两个SIM卡槽,操作系统安卓7.0及以上;处理器不低于八核,1.8GHz主频;存储大于等于3GB RAM,32GB ROM,并且支持TF卡扩展内存128G及以上; 4、终端须具备双高清摄像头,前摄像头像素不低于500万,30帧/秒全高清视频;后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300万,30帧/秒全高清视频; 5、终端支持双屏,可选择关闭大屏开启小屏模式;主屏幕尺寸大于3.5英寸,屏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小屏幕尺寸不低于0.9寸; 6、支持BDR、EDR和BLE协议,可与蓝牙耳机、蓝牙指环PTT匹配使用;支持WiFi和NFC无线连接功能; 7、终端支持多功能专用旋钮:支持音量调节、按下调节信道/切换联系人,终端需支持可编程按键,按键支持多种功能; 8、终端支持窄带集群和公网PoC双网守候和网络自适应切换。支持一键即通功能,无论使用公网还是专网网络,按下PTT即可通话; 9、终端须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尘防水等级大于等于IP68; 10、终端内置北斗/GPS模块,支持GPS/北斗混合定位。须具备北斗/GPS/格洛纳斯/伽利略/QZSS定位功能和室内定位功能,自适应选择通信管道上传定位; 11、终端可在低温≤-20℃,高温≥60℃环境下正常工作;需满足1.5米高度跌落,外观无明显损伤并可正常开机工作;终端可暴露在强淋雨环境下正常使用; 12、操作系统安卓7.0及以上。 台 70 2 5G手持执法终端 提供终端定制集成服务,其中定制终端必须满足如下参数要求: (一)终端要求: 1、运营商支持:5G全网通,兼容4G/3G/2G; 2、网络频段:"GSM:B2/3/5/8;CDMA:BC0/BC1;WCDMA:B1/2/4/5/6/8/19;TDD:B34/B38/B39/B40/B41;FDD:B1/2/3/4/5/7/8/12/17/19/20/25/26/28A/28B/66; 3、5G:N1/3/38/41/77/78"; 4、网络模式:双卡双待;SIM卡类型:Nano-SIM卡+Nano-SIM卡;WIFI:2.4G/5.0G,支持802.11   a/b/g/n/ac;蓝牙:支持Bluetooth 5.0;  5、电池类型:锂聚合物电池,≥4000mAh,支持9V2A快充; 6、屏幕尺寸:≥5英寸;分辨率:≥HD+720(RGB)×1280; 7、屏幕材质:IPS高清硬屏,电容屏,5点以上;   8、操作系统:≥Android 8; CPU:MT6833_5G; 9、运行内存:≥4GB;机身内存:≥64GB;容量扩展:支持NM存储卡,≥128GB;摄像头:内置、双摄像头(前后); 10、传感器:支持重力感应器,光感应器,距离传感器,加速度感应器,陀螺仪感应器,电子罗盘,指纹识别; 11、定位:内置GPS,支持A-GPS ,支持GLONASS,支持北斗;三防功能:支持≥IP67防水、支持≥IP67级防水,≥IP67级防尘,≥IP67级防震;工作温度:-20℃~60℃;储存温度:-40℃~70℃。 台 1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出厂检验: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供货地点。 6.1.2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中标人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6.1.3试运行:整个平台集成后,中标人对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验收。 6.1.4最终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验收时提供系统测评报告及二级等保报告,在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无故障,数据无错误,并出具验收书。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无条件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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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 合同签订生效后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款。
2 70 所有硬件产品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70%。
3 20 整个平台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完成集成,并通过终验后,付清合同余款2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立即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项目质量应当达到合同、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中标人原因项目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质量整改,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的,超期每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做为违约赔偿金,扣款总额不超合同总金额的5%。 10.2双方对项目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项目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可在项目所在地提起申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14.2 验收要求 14.2.1 采购人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或行业或地方验收规范要求、设备清单及货物的品 牌、参数、外观、配件、数量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 14.2.2 产品质量须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须符合技术参数。13.2.3 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14.3 验收程序和方法 14.3.1 出厂检验: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供货地点。 14.3.2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中标人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14.3.3 试运行:整个平台集成后,中标人对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验收。 14.3.4最终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验收时提供系统测评报告及二级等保报告,在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无故障,数据无错误,并出具验收书。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无条件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4.3.5在此期间,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4.4 售后服务 本次项目(含软件及硬件)需提供一年质保服务(若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有提到服务年限的,以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服务年限为准,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算),在产品质保期内,除不可抗力和人为造成的事故外,产品出现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并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为保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货物修理、更换、退货(即三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在质保期内须对整个项目提供定期保养,包括定期对整个项目作定期检查、护养和清洁,并提供详细的保养程序表和保养工作内容给采购人。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部分由中标人承担维修及保养费用。 在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更换货物及零部件和系统维护,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后,服务人员接到采购人通知,了解故障原因立即响应解决方案,并电话协助解决问题,如1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服务人员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并及时修复并恢复设备正常工作,如设备无法修复,在质保期内更换设备;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现场修复应当地能够购买到零部件及配件则立即更换,若是厂家独有的设备,则向厂家寄回已坏设备,有零部件设备则更换上使用,待厂家维修完毕设备寄回。若为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12小时内到场查看,24小时内排除故障。 过保服务:质保期外需更换配件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所有维修,均不收取服务费。    14.5.工期要求    14.5.1自合同签订起,所有建设内容须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进入初验试运行阶段。    14.5.2中标人必须负责对项目的进度控制、计划安排,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有序、稳定的推进。 14.6 培训要求    项目交付采购人后,中标人相关技术人员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系统主要功能、系统操作使用方法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较好的掌握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 福建康奥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125号 住所: 仓山区林浦路与潘墩路交汇处E6号第一层171(自贸试验区内)
单位负责人: 周斌 单位负责人: 林浩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建化 
联系方法: 0591-63331930
联系方法: 1869571757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分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88000700004530

签订地点: 福州仓山
  签订日期:202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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