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儿童医院)桃江县妇幼保健院宫腹腔镜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宫腹腔镜设备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主机医疗设备宫腹腔镜系统设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设备与医院信息化系统接口电子唱标两型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项目实施方案产品安装调试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培训方案操作维护方法排除故障售后服务售后保障措施监视器4K摄像主机摄像头超高亮度LED冷光源光学接口液晶显示器导光束医疗台车气腹机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手术设备超声刀头换能器刀头中性电极高频手术电极高频电刀三脚踏开关中性极板连接线单极电凝分离钳妇科腹腔镜常规手术器械输卵管抓钳胃抓钳鼠牙抓钳弯剪刀弯分离钳无创抓钳取物钳吸引器V型抓钳持针钳单极电凝线双极电凝钳气腹针双极电凝线直分离钳子宫抓钳腹腔镜器械消毒盒穿刺针磁片穿刺器LCD主显示器一次性摄像吸引管宫腔观察手术系统宫腔镜系统相关系统软件鼠标键盘工作主机显示器支架电源适配器静态图像采集宫腔影像病历管理运输试验电源电压适应能力试验数据备份功能动态图像采集吸引头医用不锈钢管身宫腔检查镜密封帽疏通钢丝软性毛刷软性取环钳软性异物钳灌注管路医用灌注泵设备运输运输和保险保管设技术调试备品备件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远距离运输防野蛮装卸知识产权保护启动运营维修组装专用工具辅助材料移动监督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服务指南新零件部件修补缺陷更换件
金额
2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046-20220608-228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桃江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杨胜辉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华东13372537660
中标公司杭州鑫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杭州司乐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桃江县妇幼保健院宫腹腔镜设备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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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7月4日 | ||||||||||||||||||||||||||||||||||||
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儿童医院)的桃江县妇幼保健院宫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2年07月01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桃江县妇幼保健院宫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22]000064号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3046-20220608-228 | ||||||||||||||||||||||||||||||||||||
预算金额:1,500,000.0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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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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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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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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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
收费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22200 元 | ||||||||||||||||||||||||||||||||||||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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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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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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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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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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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儿童医院)宫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zip招标文件-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儿童医院)宫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zip
采购人: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儿童医院)采购代理编号:HNATTJ-2022-018政府采购编号:桃财采计[2022]000064号采购项目名称: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儿童医院)宫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货物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4目录二〇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四、投标19三、投标文件16二、招标文件15一、总则14第二节投标须知14
1.资格审查主体27第三章资格审查27九、其他规定25八、政府采购政策24七、合同签订23六、中标信息公布23
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1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0附表1资格审查表294.其他283.资格审查结果272.资格审查27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42.评标程序341.评标方法34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4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2
9.停止评标378.评标报告复核377.编写评标报告376.推荐中标候选人37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54.投标文件的澄清35
附表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42附表1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41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40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9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810.废标....................................................................................................................................38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64第二节技术要求48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7第五章采购需求47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45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43
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77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76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5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7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64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82授权委托书8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0附件2-1投标保函(格式)79二、投标保证金79一、开标一览表78
索引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89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8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87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86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84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3
七、采购需求响应94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93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93六、分项报价93五、投标函91索引表3评分索引表90
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98附件10-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97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7九、采购需求偏离表96八、合同条款偏离表95附件7-1响应-览表94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4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3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102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101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100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9
1、采购项目名称: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儿童医院)宫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儿童医院)的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儿童医院)宫腹腔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05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3、采购代理编号:HNATTJ-2022-0182、政府采购编号:桃财采计[2022]000064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2)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7日,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湖南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需先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包括单位CA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CA。湖南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37-4112269)。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09时4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按时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湖南CA数字证书。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投标人须同时递交两份由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以确保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一致性。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技术咨询联系方式:18770917420;QQ:246474113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31100/content_1173396.html),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3、招标文件以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为准。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疑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1、兹定于2022年7月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迎宾东路555号市民服务中心A区三楼)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电话:137867980081、联系人姓名:杨先生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3)电话:13786798008(2)联系人:杨先生(1)名称: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桃江县儿童医院)1、采购人信息
3、监督部门信息(5)电子邮箱:270881467@qq.com(4)电话:0737-8882248/13055107819(3)联系人:吴女士(2)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东路南侧公租房5栋(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1、投标保证金十一、其它补充事宜(3)电话:0737-8887777(2)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1)名称:桃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4)财务部联系人:/(3)银行账号:943003010066988896(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江县支行(1)开户名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桃江分公司2、招标代理服务费(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第二节投标须知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5)财务电话:0737-8882248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各方参与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6.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询问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三、投标文件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计量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投标语言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采购需求偏离表(8)合同条款偏离表(7)采购需求响应(6)分项报价(5)投标函
13.投标报价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3)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投标保证金
18.分包(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投标文件的签署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19.6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为无效投标。19.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21.投标截止期20.4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0737-4112086信息技术科)。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2投标人须递交两份(一正一副)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纸质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3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3纸质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地点。21.2项目设立开标会场,开标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递交两份(一正一副)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串通投标行为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24.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唱标:系统电声自动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根据开标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在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须自备电脑和网络并携带湖南CA数字证书)(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1)开标期间,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到账情况;24.2电子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3)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2)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1)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24.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5)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在唱标记录表和开标过程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或者启封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评标委员会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7.评标
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签订合同七、合同签订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履约担保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1优先采购:33.政府采购政策八、政府采购政策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3.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2强制采购:
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九、其他规定
1.资格审查主体第三章资格审查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5.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资格审查结果(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表附表1资格审查表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4.其他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