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三明学院物联网网关设计实验室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45.9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400]ydcg[gk]2019028
预算金额45.95万元
招标公司三明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尔斌
公告正文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学院

乙方福建必联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YDCG[GK]2019028三明学院物联网网关设计实验室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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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2 2-1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网关应用实训平台 1 国内 459575 459575 必联,格力、海康威视 BL-MBO、BES-ST、BES-SH
合计: 459575.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45957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5号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货物基本要求 1、货物应是全新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完全符合招标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配完整的出厂配置及附件。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货物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保证安全、完整、运达甲方要求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未按时交付的每逾期1天按总货价的1%交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若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含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2、最终交货:安装调试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为最终交货。 3、验收前所有各项费用(设备运费、安装调试费)均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安装调试 设备现场交货后,由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 1、由乙方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并提供详细的场地布置规划方案。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在规定日期内负责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用户组织的专家小组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4、免送货上门费,免咨询及技术培训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验收期次说明:货物安装完毕按照招标文件组织验收。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乙方在验收前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 1.验收规则 1.1验收标准:所有设备均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1.2验收程序:设备验收分乙方到货开箱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到货开箱验收: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对到货设备进行基本数量、质量和配件/附件(合格证等)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设备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2)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乙方应作详细的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甲方。 3)最终验收:设备经安装调试并经过30天试运行正常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时首先进行项目过程文档(设备到货开箱验收记录、安装调试记录等文档)的查阅,然后到设备现场查看设备,现场设备验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其结果由双方确认。验收时,乙方所供到场设备与投标文件响应性不相符,甲方可要求退货。 4)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招标公司一份(原件)。 2、验收费用:设备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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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0 验收合格之后付90%
2 10 余款10%在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

10、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合同法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本项目合同标的所提供的产品涉及到知识产权引起的纠纷应由乙方承担全责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三明学院 乙方:福建必联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5号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软件园A区31号楼4A/4B-10室
单位负责人:潘玉腾 单位负责人:张尔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尔斌
联系方法:05988398519
联系方法:059139010718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三明分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 181020100100356666 账号: 35050187760700000846-0002

签订地点:三明市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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