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氧化锌浸出渣(锗渣)委托代加工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氧化锌浸出渣(锗渣)委托代加工竞价公告
公告编号:SD23091834
尊敬的客户:
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电子销售平台面向社会对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氧化锌浸出渣(锗渣)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竞价标的:
产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保证金 | 备注说明 |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氧化锌浸出渣(锗渣) | 1,250 | 吨 | 品质按实际;pO:47.05%(36.59%-69.84%)、Zn:8.04%(1.2%-14.83%)、Ge:1.54%(1.19%-2.24%)、Pb:0.33%(0.12%-3.11%)、Ag:9.69g/t(3-20g/t)、As:3.53%(0.054-6.07%)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HW48/321-010-48 | 1.氧化锌浸出渣(锗渣)以第三方双买断代加工模式运作,驰宏综合利用作为定作方将氧化锌浸出渣(锗渣)提供给外部承揽方,承揽方通过自有装置初级加工产出二氧化锗或锗精矿,粗二氧化锗或锗精矿返回销售到驰宏国际锗业;氧化锌浸出渣(锗渣)出厂与锗产品返厂按等量金属量交易,驰宏综合利用与驰宏国际锗业按金属量支付给外部承揽方综合加工费; 2.提货时间:12月25日前。 |
1、以上数量及品质仅供参考,结算以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检斤、化验数据为准。
2、氧化锌浸出渣(锗渣)以委托客户代加工模式,由客户与驰宏资源综合签订氧化锌浸出渣(锗渣)采购合同,与驰宏国际锗业签订粗二氧化锗销售合同。参与报价客户需具备加工氧化锌浸出渣(锗渣)产出粗二氧化锗的相关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在备注中注明。
3、本次代加工实行锗金属量等量交易,以粗二氧化锗含锗金属量为对象,客户报代加工的加工费,粗二氧化锗含锗金属量加工费( )元/kg。客户报价只填报数字。例如报价粗二氧化锗含锗金属量加工费(600)元/kg,委托方交出氧化锌浸出渣(锗渣)含锗金属量500kg,承揽方返回粗二氧化锗含锗金属量500kg,委托方按上述加工费600元/kg支付给承揽方费用600元/kg*500kg=30万元。
4、报价前必须到现场查看实物并进行登记,并与我司详细了解合作方式,如因报价客户报价前未至厂内看货并沟通业务合作模式造成无效报价,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为保证报价的有效性,看货时必须带公司资质原件和委托书,公司资质包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6、报价客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代码(HW48/321-010-48),描述须和氧化锌浸出渣(锗渣)生产工艺流程相符,若中标后因资质描述不符无法办理转移联单,将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氧化锌浸出渣(锗渣)装运过程单车取样、制样(双方现场确认,若仲裁以仲裁确定后结果),按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实际交货数量加权计算平均品位进行结算。氧化锌浸出渣(锗渣)提货前需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款到发货。
8、中标客户首次提货需预交粗二氧化锗至驰宏国际锗业后才能到驰宏资源综合提走对应金属量的氧化锌浸出渣(锗渣),在合同约定时间周期内,驰宏国际锗业收到中标客户加工好的粗二氧化锗后同一结算周期内驰宏资源综合交出等金属量氧化锌浸出渣(锗渣)至中标客户,交货信息需书面三方共同确认。
9、看货联系人及资质审核人:唐飞,电话:13988900251。
10、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禁止对同一公告进行同时报价,否则所有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围标行为,将按照客户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款到发货;以上品质仅作为报价参考,结算以供方实际发出数量及供方检斤、检化验结果为准。 | |||||||||
三、提货要求: | |||||||||
合同签订并办理完毕环保手续即开始提货,具体时间按供方安排。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具体方式为: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chxz.chinalco.com.cn)→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平台地址:http://xs.chxz.com | |||||||||
业务联系人:鲁金继,电话:0874-8979587; | |||||||||
注册联系人:李娜,电话:021-34788279;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 11:00:00整。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参与报价的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满足并遵守《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客户准入条件及管理要求,自愿按照我公司规定的标准缴纳信誉保证金(或定金),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 |||||||||
六、信誉保证金要求: | |||||||||
(一)信誉保证金管理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执行,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缴纳购销信誉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并备注“购销信誉保证金”,保证金联系人:李娜,电话:021-34788279。 | |||||||||
(二)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后,后续不再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可申请退还购销信誉保证金(无息退还本金)。 | |||||||||
购销信誉保证金请汇往以下银行及账号 | |||||||||
开户名称: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 | |||||||||
账号:31050165360000004531 | |||||||||
七、违约管理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扣除50%信誉保证金,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3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2、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五)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客户对我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50%–100%信誉保证金。 | |||||||||
(六)违约后保证金补充规定: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户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 |||||||||
(七)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八、其它要求 | |||||||||
(一)报价方中标后,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的视为不诚信行为,我公司将扣除相应信誉保证金(或定金),同时我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我公司客户诚信档案。(二)报价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物查验并进行登记,否则报价视为无效。合同签订后,需方自带装卸人员和车辆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运输资质),运费及运输风险均由需方承担。 (三)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四)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五)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前提交报价单,并电话告知驰宏实业原料业务部,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驰宏实业原料业务部概不负责。 | |||||||||
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
2023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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