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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某系外协制作微课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某系外协制作微课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0803-F4018

项目名称:2023年某系外协制作微课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满足相关人员职业素养和岗位任职能力需求,有效助推教学质量提升,进一步丰富学校信息化教学资源,某系2023年度共计承建16门微课。(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课程的拍摄及制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1.具有开发制作在线课程的经验以及固定的课程制作服务团队,包含:业务人员、课程编导及导演、摄像师、灯光师、化妆师、配音师、后期制作及效果包装人员等。其中,业务人员,负责学校与公司各部门协调,拍摄期间全职全程参与;为保证拍摄进度与课程质量,供应商能提供不少于三个拍摄制作小组同时进行制作,并且每个小组不少于三人,每个拍摄制作小组在微课交付之前不能中途更换制作团队成员,否则视为违约。2.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交付制作过程中生成的全部数字文件,包括拍摄素材、多媒体课件,二维动画、三维动画、流程图、结构图、视频等所有源文件,以及所有相关存储载体,包括硬盘、光盘、优盘等,知识产权归制作需求方所有。3.报价方需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含有效期内的原三级保密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方式:申领询价快捷文件附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zkgslngs@163.com)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地址(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理时将现场查验)。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某系外协制作微课程采购项目

快捷询价公告

某学院拟以快捷询价方式组织2023年某系外协制作微课程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3年某系外协制作微课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0803-F4018

代理机构编号:ZKGS-ZB-20230144

三、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为满足相关人员职业素养和岗位任职能力需求,有效助推教学质量提升,进一步丰富学校信息化教学资源,某系2023年度共计承建16门微课。(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1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开发制作在线课程的经验以及固定的课程制作服务团队,包含:业务人员、课程编导及导演、摄像师、灯光师、化妆师、配音师、后期制作及效果包装人员等。其中,业务人员,负责学校与公司各部门协调,拍摄期间全职全程参与;为保证拍摄进度与课程质量,供应商能提供不少于三个拍摄制作小组同时进行制作,并且每个小组不少于三人,每个拍摄制作小组在微课交付之前不能中途更换制作团队成员,否则视为违约。

2.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交付制作过程中生成的全部数字文件,包括拍摄素材、多媒体课件,二维动画、三维动画、流程图、结构图、视频等所有源文件,以及所有相关存储载体,包括硬盘、光盘、优盘等,知识产权归制作需求方所有。

3.报价方需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含有效期内的原三级保密资质证书)。

六、公告时间:2023817日09时00分202382216时00分

申领询价快捷文件附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zkgslngs@163.com)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8230930北京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①现场递交: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地址(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理时将现场查验)。

(三)报价文件组成

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均需包含以下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8.1.具有开发制作在线课程的经验以及固定的课程制作服务团队,包含:业务人员、课程编导及导演、摄像师、灯光师、化妆师、配音师、后期制作及效果包装人员等。其中,业务人员,负责学校与公司各部门协调,拍摄期间全职全程参与;为保证拍摄进度与课程质量,供应商能提供不少于三个拍摄制作小组同时进行制作,并且每个小组不少于三人,每个拍摄制作小组在微课交付之前不能中途更换制作团队成员,否则视为违约。

8.2.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交付制作过程中生成的全部数字文件,包括拍摄素材、多媒体课件,二维动画、三维动画、流程图、结构图、视频等所有源文件,以及所有相关存储载体,包括硬盘、光盘、优盘等,知识产权归制作需求方所有。

8.3.报价方需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含有效期内的原三级保密资质证书),。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0.报价一览表;

11.报价函;

12.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1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14.交货清单;

15.供应商诚信承诺。(报价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1供应商必须如实编写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2供应商在提供报价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必须放弃报价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16.其他材料【如技术方案】。

八、评审时间及方法

(一)评审时间

20238230930北京时间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的,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注意:①采购需求中列出的所有商务、技术指标均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任何一条无法满足的,报价无效。②报价供应商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禁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报价,否则一经发现,将报告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予以处罚。

九、服务费用

本项目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比例为标准,下浮15 %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

缴纳要求:中标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

开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249 0595 4110 401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丽伟、黄波

办公电话:024-23814518-202             

邮    箱:zkgslngs@163.com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开 户 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帐    号:1249 0595 4110 401

(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24-288781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联系方式:孙丽伟024-23814518-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丽伟

电 话:  024-2381451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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