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大学广附(两校区)住宿生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公告
金额
199.4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dd-2024zcfwlx10120
预算金额199.4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大学广附(两校区)住宿生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广附(两校区)住宿生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
项目编号:GZDD-2024ZCFWLX10120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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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国医西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DD-2024ZCFWLX10120
2、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广附(两校区)住宿生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
3、预算金额(元):1,994,986.09
4、遴选要求: 
(1)以择优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作为“广州大学广附(两校区)住宿生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定点议价的对象。政府采购定点议价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最终一定可以承接本项目,最终以双方政府采购定点议价的结果为准,各供应商应明晰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广州大学广附(两校区)住宿生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负责采购人两校区住宿生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遴选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设分包,也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须对本遴选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2、本项目允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同时提供①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供应商须已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库中(提供具有查询途径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
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
6、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查询记录,所有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须同时加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章。如评审时发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
7、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情形的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联系电话:020-81000805;遴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以公对公银行汇款方式购买遴选文件),售后不退。 
方式:现场获取(具体要求详见遴选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二、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遴选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自身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授权代表前往本公告指定地点办理报名及遴选文件领购手续,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供应商发售遴选文件(下列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资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彩色打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为网页打印件的,均须于报名现场提供有效的核查途径): 
(1)《遴选报名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已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库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4)领购人员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在证明书附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5)领购人员为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人的,请提供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在授权书附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注:供应商须提供清晰可辨的资料,如因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识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报名时要求提交的上述资料仅用于报名登记使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9.498609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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