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浮山县城区街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611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102720220314sj0002-01
预算金额61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宝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先生1893538036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07
公告正文
浮山县城区街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41102720220314SJ00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浮山县城区街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浮审管审批发(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浮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浮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浮山县城区街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涉及浮山县城东街社区和西街社区,共有36个网格,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道路总长度为25.173公里,硬化总面积为106051.9m2。其中东街社区雨污分流道路改造86条,硬化面积70125.5m2,改造管道长度15.696公里;西街社区雨污分流道路改造69条,硬化面积35926.4m2,改造管道长度9.477公里。
2.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面恢复以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2.3设计周期:25日历天
2.4计划投资:6116万元
2.5招标范围:浮山县城区街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3.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有“失信惩戒”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3月16日00时00分至2022年3月22日23时59分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357)2105195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  4006530200
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同时需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2、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投标人需将上传至“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
3、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中后,再对其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印操作。
(4)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须和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在正常情况下,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如因停电、网络故障或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电子开评标时,将依据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4时00分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2年4月7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和现场解密两种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
(1)网上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2)现场解密:开标现场提供解密一体机,投标人可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达开标现场,根据解密一体机的操作说明进行现场解密。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
(四)、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解密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5时00分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第三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浮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浮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浮山县浮古路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1510347832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宝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辛寺街街道迎春北街44号1号楼1号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8935380363
电子邮件:37824893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2年3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