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秭归县茅坪镇南郡社区刘家湾片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0.9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z2031-202301-01g2
预算金额320.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齐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尤革185278210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秭归县茅坪镇南郡社区刘家湾片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9 10: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秭归县茅坪镇南郡社区刘家湾片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9 10:46发布单位:湖北齐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12项目监管地:秭归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秭归县茅坪镇南郡社区刘家湾片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2031-2023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3-00279

3、项目名称:秭归县茅坪镇南郡社区刘家湾片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20.924137(万元)

6、最高限价:320.924137(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秭归县茅坪镇南郡社区刘家湾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雨污管网各1100米,新建雨污检查井25座,新建毛石混凝土挡土墙2700立方米,居民点广场修复120平方米,草籽护坡3500平方米,新建60厘米宽排水管100米,新建台阶25平方米,修复台阶25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6)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市政、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市政公用”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
(7)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以上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各1人)并提供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以磋商文件提供为准);
(8)供应商须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磋商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30日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12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启(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宜市财采发〔201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免费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四路17号

联系方式:18162402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齐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杨林桥镇杨林桥村二组民生路121号

联系方式:18527821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革

电   话:1852782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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