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公共服务配套PPP项目充电桩、高投芯未充电桩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本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2)施工资质“【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现修改为“【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二、本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现修改为“须具有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三、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家。”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01月13日09时30分。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招标人: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20日
高新公共服务配套PPP项目充电桩、高投芯未充电桩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回答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3.1.2(2)施工资质: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充电站项目为机电施工项目,我司具备机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承装修试四级资质,可承接充电桩项目建设。请明确机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施工资质要求。
回复1、详见补遗文件(一)。
提问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我方联合体设计单位资质满足要求。由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勘察设计资质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现正在办理勘察设计资质延期申请,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通过时间未定,且该项目投标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设计单位勘察设计资质可能在投标日之前还未通告,望告知若在开标日前设计单位勘察设计资质延期同意手续未取得,是否能满足条件,继续参与投标。
回复2、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