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2]75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涉及宁河区2街13镇252个村的村内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为429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1~3标段)招标,共3个标段:
(1)标段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NHGSGWGXGZSG/HT-2022-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七里海镇、大北镇、廉庄镇、东棘陀镇配水管网管道改造,管径dn40-dn250mm,总长度430046m,破除及恢复路面面积约580472m2。
(2)标段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NHGSGWGXGZSG/HT-2022-0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芦台街道、桥北街道、宁河镇、丰台镇、岳龙镇、板桥镇、苗庄镇配水管网管道改造,管径dn40-dn250mm,总长度614152m,破除及恢复路面面积约929537m2。
(3)标段名称:宁河区村内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3标段),合同编号:NHGSGWGXGZSG/HT-2022-0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俵口镇、北淮淀镇、潘庄镇、造甲镇配水管网管道改造,管径dn40-dn200mm,总长度440113m,破除及恢复路面面积约537178m2。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7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9年9月~2022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9月30日14时至2022年10月12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5022085207@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4日10时,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 系 人:戴亚玲
电 话:022-6911877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邮 箱:15022085207@163.com
联 系 人:杨然然
电 话:022-23266688转802、15022085207
发 布 日 期:2022年9月30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6911877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负责人:杨志朝、张凤红
电话:022-69591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