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庆城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二期)信息系统三级安全等级保护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10-10
金额
152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庆城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二期)信息系统三级安全等级保护 | 项目编号: | QCZC202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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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采购人: | 庆城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监督机构: |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庆城县财政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52.000000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信息系统三级安全等级保护。(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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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估算价(万元) | 详情 |
1 | QCZC2022-0075-01 | 152.000000万元 | 查看 |
标段名称: | 庆城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二期)信息系统三级安全等级保护001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标段内容: | 信息系统三级安全等级保护。(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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