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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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466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海发科字[2023]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集,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海兴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宣惠河孙堤头桥改建1座、宣惠河辛立庄闸除险加固1座。
2.1.3 建设地点为:海兴县境内;
2.1.4 工期:
施工工期:90天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止,保修(工程缺陷责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1.5 质量要求:优良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施工、监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7 09:00至2024-08-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标方式评审。 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华楠 电话:0317-204654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水务局 电话:0317-662150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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