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招标]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AI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ec-zyzb241115001h001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0374-88163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
中标公司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标段编号:HNEC-ZYZB241115001H001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AI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AI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EC-ZYZB241115001H00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50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比特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50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比特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1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
1.1投标人可对招标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1.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异议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异议受理部门: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永城招标处,电话:0370-5137707/06;
2、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
2.1以下情况视为无效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2.1.1超过异议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异议内容;
2.1.2未向异议受理部门提交关于异议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异议;
2.1.3涉及招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
2.1.4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异议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2.2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不良异议行为将按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永煤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永煤公司今后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禹州市颍川西路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4-88163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永城招标处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芒砀路443号永煤复兴大厦15楼
联 系 人:陈先生、吴女士
电 话: 0370-5137706/7
电子邮件:zhongyizhaobiao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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