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11号楼门窗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
金额
17.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900]fjshyzb[tp]2019002
预算金额17.2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晞15160186600
公告正文
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11号楼门窗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00]FJSHYZB[TP]2019002 作者: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 发布时间:2019-04-19 17:00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

乙方福建若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FJSHYZB[TP]2019002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11号楼门窗改造工程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装修工程 装修工程 1 国内 172000 172000 若雨 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 172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贰仟元整元(¥17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6号宁德技师学院东校区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于七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申请支付合同款10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5%项目验收合格后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宁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宁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依照国家“三包”规定,按行业标准执行。 14.2乙方提供的设备免费保修壹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 乙方: 福建若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宁德市蕉城南路56号 住所: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东方商住城15C1501室
单位负责人: 阙少波 单位负责人: 刘长玲
委托代理人:
陈晞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2968949 联系方法: 15160186600
开户银行: 建行宁德蕉城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海滨支行
账号: 35001686307050005375 账号: 13215201040003282


签订地点:福建宁德市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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