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团结流域侵蚀沟专项治理工程
金额
756.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0400g230207001001
预算金额75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451-516031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团结流域侵蚀沟专项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400G2302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水土保持工作站,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团结流域侵蚀沟专项治理工程。

2.2项目地点:佳木斯市郊区。

2.3项目规模:沟头防护18座(全部为格宾石笼沟头防 护)、谷坊140座(全部为格宾石笼谷坊),营造各种侵蚀沟 防护林9.12公顷,修建涵洞4座、过水路面3座,田间作业路4条总长5.258公里。招标控制价:7562092.17元。

2.4计划工期:20230314开工,20240630竣工;工期474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括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材料。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要求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退休人员可提供相关退休证明代替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3.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6. 投标人不存在行贿受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兼投兼中。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登记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2月14日10时00分至2023年02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费为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0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

招 标 人:佳木斯市郊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 系 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454-6045234

招标机构:黑龙江翰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51603140

电子邮件:hdgcvip@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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