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溪镇横溪钱岙村溪坑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11-03 10:28:46 阅读:次项目编号:HX-ZB(2023)-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溪镇横溪钱岙村溪坑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为区级补助80万,余下的村级自筹,项目法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钱岙村。
2.2项目规模:本工程包含水利部分、景观部分两部分内容,其中水利部分主要内容为:新建溪坑挡墙82m,暗渠修复106m,新建护脚9m、拆建堰坝1座、C25钢筋砼预制盖板更换等;景观部分主要内容为:新建廊架1座(规模为长18m*宽3m)等。
2.3招标控制价:869387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横溪镇横溪钱岙村溪坑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 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0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入“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广贤路1035号)4号楼三楼
联系人:宋工
电话:18368404146、1395780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