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机械动力设备大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集宁车辆段
招标联系人黄冬青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工0471-65297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机械动力设备大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XYZB23-251(二次)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 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机械动力设备大修项目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需满足:
  • 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单位具有国铁车辆系统滑阀研磨机大修或购置业绩不低于3项。(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对应的用户使用报告)。
4、报价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5、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表附注)。
6、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大修实施方案。
7、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公布的不良行为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和集团公司通报的不良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在处罚期的、未通过整改的,不接受报价。

标段二需满足:
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 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 投标单位具有国铁车辆系统轮对自动测量机大修或购置业绩不低于3项。(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对应的用户使用报告)。
  • 报价产品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 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表附注)。
  • 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大修实施方案。
  • 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公布的不良行为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和集团公司通报的不良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在处罚期的、未通过整改的,不接受报价。


标段四需满足:
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3、投标单位具有国铁车辆系统轴承退卸机大修或购置业绩不低于3项。(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对应的用户使用报告)。
4、投标单位具有轴承退卸机或轮对退卸机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5、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表附注)。
6、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大修实施方案。
7、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公布的不良行为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和集团公司通报的不良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在处罚期的、未通过整改的,不接受报价。

标段五需满足:
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3、投标单位具有国铁车辆系统轴承智能库大修或购置业绩不低于3项。(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对应的用户使用报告)。
4、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表附注)。
5、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大修实施方案。
6、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公布的不良行为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和集团公司通报的不良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在处罚期的、未通过整改的,不接受报价。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 年 7 月 28 日 8 时 30 分 起至2023 年 8 月 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行号:1041910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878 30 (北京时间),地点为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定于202387830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 周工 联系电话: 0471-6529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 董工 联系电话: 0471-6529070
项目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 0471-6529517
邮 箱: 672761200@qq.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 号: 15082927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7月25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集宁车辆段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89号

黄冬青

18947144040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完工时间

交货地点

税率


1

滑阀研磨机大修

YM-610WY

1


成交后30天内

集宁车辆段

13%


1

轮对自动测量机大修

LDJ-ⅡD

1


成交后30天内

集宁车辆段

13%


1

轴承退卸机大修

TG0503

1


成交后30天内

集宁车辆段

13%


1

轴承智能库大修


1


成交后30天内

集宁车辆段

13%


注:本项目所有标段均需进行现场踏勘,请所有投标厂家于交货地点为集宁车辆段2023年8月3日。除拟定踏勘时间外不再组织其他时间踏勘时间。未踏勘厂家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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