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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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南京艾贝尔宠物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南京艾贝尔宠物有限公司江山路宠物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现场验收的有南京艾贝尔宠物有限公司负责人(建设单位)、专家组、南京泓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验收工作组听取该项目建设及环保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踏勘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调试期间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讨论,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京艾贝尔宠物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南京艾贝尔宠物有限公司江山路宠物医院,该宠物医院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江山路15号幸福美地花园01幢104室,主要从事动物疾病预防、动物诊疗(不含颅腔、胸腔或腹腔等手术)及配套动物用品销售、美容等经营活动(不涉及宠物寄养、毛发染色服务)。为满足市场需求,企业利用现有经营场所对现有手术室进行功能升级,升级后增设动物颅腔、胸腔以及腹腔手术服务,同时扩大现有服务规模。
二、环保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我单位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审批意见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美容废水和洗衣废水,医疗、美容、洗衣废水经医院内单独设置的管道收集进入医疗废水消毒箱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接管执行桥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桥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二)本项目废气为宠物自身散发的废气、宠物就诊过程中排泄的粪便产生的臭气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异味,主要污染物为NH3、H2S等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内部通风换气管道排放。。
(三)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宠物产生的间歇性叫声以及空调外机噪音,采取了墙体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美容垃圾、宠物粪便以及医疗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宠物粪便、美容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均委托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处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经监测单位对我单位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我司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节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环保自主验收。

附件1: 公示-艾贝尔江山路宠物医院项目验收.pdf 8.0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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