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部节点域名系统升级改造(更正公告)
二、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备注 |
某部节点域名系统 | 100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注:报价为含税价,应包括开发、安装、调试、运维、培训、更新等费用和税金;
保修期: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不能为外资或外资控股的国内制造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设备厂商须为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并具有对应认证证书(加盖原厂鲜章)
6.设备厂商通过ISO9001认证和ISO27001认证,提供对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鲜章)
7.设备厂商参与过国内、外域名、IP地址相关标准制定,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原厂鲜章)。
8.所投产品须具备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证书,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有能力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加盖原厂鲜章)。
9.所投产品需要通过IPv6 Ready认证、并具备对应认证证书。
10.所投产品须具备整机CCC认证证书,不能是设备部分配件的CCC认证证书。
11.所投产品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公安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安全测试报告(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原厂鲜章)。
12.所投产品具备公安部销售许可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原厂鲜章)。
13.所投产品需提供投标产品在世界范围内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及相对应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如, IDC 统计报告。
14.所投产品设备厂商具备域名根服务器或根服务器镜像设立及运行维护经验,例如提供工信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明等材料。
15.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
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17.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互联网域名系统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五、申请理由:
本项目须对现有备件进行补充加系统升级,互联网域名系统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是原设备供应商,市场上只能从目标企业一家采购,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
六、公示期限: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嫣、邓会龙
电话:010-87235012、138104750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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