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t2022-008
预算金额322.24万元
招标公司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段金利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携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宁0183-3140666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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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8-02 | ||||||||||||||||||||||||||||||||||||||||||
一、项目编号: HBXT2022-008 二、项目名称: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徐立娜,陈璐,于建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326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 承德市双滦区建设街53号 联系方式: 段金利 0314-4222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携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石洞子沟中泰自然城 联系方式 : 王志宁 0183-31406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志宁 电话: 0183-31406661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 科学公园等绿地购买服务磋商文件(定稿) 科学公园等绿地购买服务磋商文件(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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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8-02 地域: 承德市双滦区建设街53号 采购人: 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附件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的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
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承德仁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
员39人,营业收入为1027.240454万元,资产总额为1918.233413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
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承德仁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
员39人,营业收入为1027240454万元,资产总额为1918.233413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承德仁政园精绿化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
注:
1、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12-
承德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XT2022-008
采购人: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携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双滦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T2022-008
项目名称: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3222411.38元
最高限价:¥3222411.38元
采购需求:科学公园一期、二期及三期B段C段、秀水公园等绿地绿化养护服务,具
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资格
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
方式:其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承德市双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承德市双滦区建设街53号
联系方式:段金利/0314-4222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携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石洞子沟
联系方式:0314-4229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宁
电话:18331406661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件
本章是本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文件的摘要,磋商文件中有关无效文件与本章节
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
2、磋商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6、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7、核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时,未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或不相符。
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
10、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11、技术参数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对这些重要关键技术参数的任何负偏
离将导致响应无效。(如有)
12、将一个项目包拆分投标,对同一货物及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以上的投标
方案。
13、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响应文件内容有多处和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雷同的(磋商文件提供的
内容除外)。
16、以他人名义竞标、串通磋商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的,经磋商小组做出决
议的。
17、磋商小组认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况。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项目的采购。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2.合格的供应商
2.1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均视为合格的供应商。
2.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3.费用的承担
3.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
费用。
3.2供应商确认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发
生的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B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项具体的情况,以及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磋商
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磋商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采购项目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
5.“磋商文件”的修改
5.1“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C响应文件的编写
6.要求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7.“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8.“响应文件”格式
8.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
9.投标报价
9.1投标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9.2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
单价或总价内。
9.3报价应包括按磋商文件规定全部费用,包括代理费、施工费、维护费、服务费、
人工费及履行合同等一切费用。
9.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总金额,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
9.5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按照现行河北省、市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依据“(冀建建市【2019】3号)河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有关
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附加税费计取地点按照《冀
建价监【2018】7号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造价税金计取
有关事项的通知》,计取地点为投标企业所在地,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9.6措施项目可以增项不可以减项,不需要的项目填“0”,未填项将被视为报“0”;
措施项目清单中出现不折旧、不摊销、不收取管理费等报价时,磋商小组将认定其投标总
价低于成本价,导致投标无效。
9.7其他项目清单中不允许有任何自主报价,将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
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0.资格的证明文件
10.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
11.磋商保证金
11.1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号文件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
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2.“响应文件”的印刷、签署及修改的规定
12.1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页码应连续正确。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2.2响应文件及密封标记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2.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响应文件”电子版需按照“磋商文件”中注明的开标时间和地址上传。
13.2未按要求制作、上传的响应文件在递交后将被拒绝。
14.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14.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
14.2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递交电
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时,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
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TBJ)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
置。上传完成后必须点击“确认签名”。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
整、正确。
15.迟交的“响应文件”
15.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E磋商和评审
16.磋商
16.1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
17.磋商小组
17.1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
关专家共5人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
17.2评审时,供应商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接受询问。
18.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8.1评审开始后,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2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
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
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
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
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18.3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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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以外的证据。
18.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18.5采购人允许修改磋商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
则的地方。
18.6废标、无效响应判定办法:
18.6.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6.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1供应商须知前附件中要求的;
2未提交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解决方案或提交解决方案不符合或不满足建设要求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未按照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19.响应文件的澄清
19.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
询,并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
人进行答询和澄清。
19.2重要的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
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质疑
2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公示期内提出质疑意见并到采购人处履行受理登记程序。供应商
在成交结果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就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以书面形式(经法人签字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0.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
假、恶意质疑。
20.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0.4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
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
事项。
20.5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20.3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
项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20.7未有署名、法人签署、加盖公章、无事实依据的质疑书不予受理;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不予受理;在质疑受理期内,采购人暂不退还质疑人的磋商保证金;
因虚假、恶意质疑给采购人和采购人造成权益损害的,质疑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1.投诉
2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2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
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
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
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科学公园等绿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
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
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
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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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20年月日
注: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
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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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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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1、评审程序:
(1)资格评审:具体评审条件详见《资格后审表》。资格评审完全合格的响应文件进
入符合性评审程序。
(2)符合性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内容包括响应文件签
字盖章是否齐全、报价是否唯一、服务期、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
它要求。符合性评审完全合格的响应文件可以进入技术审查程序。
(3)技术审查:磋商小组成员将对合格响应文件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详细审查。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
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4)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
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待评委下达二次报价指令后,系统会弹窗提示开始二次报价,
请进入二次报价环节的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操作。
2、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
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
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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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10分) | 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2 | 项目部署(10分) | 合理、详尽、科学(7.01-10.00分)一般、不详尽(4.01-7.00分)欠合理(1.00-4.00分)缺项(0分) |
3 | 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2分) | 合理、详尽、科学(8.01-12.00分)一般、不详尽(4.01-8.00分)欠合理(1.00-4.00分)缺项(0分) |
4 | 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2分) | 合理、详尽、科学(8.01-12.00分)一般、不详尽(4.01-8.00分)欠合理(1.00-4.00分)缺项(0分) |
5 | 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12分) | 合理、详尽、科学(8.01-12.00分)一般、不详尽(4.01-8.00分)欠合理(1.00-4.00分)缺项(0分) |
6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12分) | 合理、详尽、科学(8.01-12.00分)一般、不详尽(4.01-8.00分)欠合理(1.00-4.00分)缺项(0分) |
7 | 拟投入项目班子情况(10分) | 科学、可靠、可行(7.01-10.00分)较科学、可靠、可行(4.01-7.00分)一般(1.00-4.00分)缺项(0分) |
8 | 主要机具及劳动力安排计划(10分) | 科学、可靠、可行(7.01-10.00分)较科学、可靠、可行(4.01-7.00分)一般(1.00-4.00分)缺项(0分) |
9 | 类似业绩(12分) | 每有一个同类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2019年6月至今的绿化养护类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缺项或不一致不得分。) |
备注: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计分范围时打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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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
1 | 营业执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2 | 项目经理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对应的身份证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5 | 供应商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6 |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 |
结论 | 结论 | 结论 | 是否通过 |
备注:以上《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必须完全满足,对于不能完全满足的
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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