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Z2023-G040]赣州市肿瘤医院超高清3D腔镜系统(进口产品)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赣州市肿瘤医院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B20231101)
甲方(采购单位):赣州市肿瘤医院
乙方(供货单位):江西清并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GZ2023-G040 的招标结果和招
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须遵守赣州市肿瘤
医院廉洁购销合同,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一、以下文件若在本次采购过程实际存在,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含招标过程补充通知、答疑回复、变更等); 3、投标文件;
注:若上述文件及本合同就某一事项意思表示不一致,则以产生时间晚的文件内容
为准。
二、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及数量、单价:
序 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制造商名称 | 产 地 |
1 | 超高清 3D+2D 系�统:摄 像 主 机 KARL STORZ TC200 | 1 | 套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 KARL STORZ SE&Co.KG | 美 国 |
2 | 超高清 3D+2D 系�统:摄 像 主 机 30 ° 3D 胸 腔 镜 KARL STORZ 26605BA | 1 | 根 | KARL STORZ SE&Co.KG | 德 国 | ||
3 | 超高清 3D+2D 系�统:2D 摄 像 头 KARL STORZ 22220055-3 | 1 | 个 | KARL STORZ SE&Co.KG | 美 国 | ||
4 | 3D 医用高清显示器:EIZO EX3220-3D | 1 | 台 | EIZO Corporation | 中 国 | ||
5 | 2D 医用高清显示器:EIZO EX2721 | 1 | 台 | EIZO Corporation | 中 国 | ||
6 | 纤 维 导 光 束 ( 长 度 300cm):KARL STORZ 495TIP | 1 | 根 | KARL STORZ SE&Co.KG | 美 国 | ||
7 | 纤 维 导 光 束 ( 长 度 250cm):KARL STORZ 495NCSC | 1 | 根 | KARL STORZ SE&Co.KG | 美 国 | ||
8 | 冷光源:KARL STORZ TL300 | 1 | 台 | KARL STORZ SE&Co.KG | 德 国 | ||
9 | 气腹机:KARL STORZ UI400 | 1 | 台 | KARL STORZ SE&Co.KG | 瑞 士 | ||
10 | 30 ° 2D 胸 腔 镜 : | 1 | 根 | KARL STORZ | 瑞 |
KARL STORZ 26003BA | SE&Co.KG | 士 | |||||
11 | 3D 全高清图文工作 站 : KARL STORZ L-REDCORDOR-03 ( NR3) | 1 | 台 | KARL STORZ SE&Co.KG | 中 国 |
标的物的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响应文件正偏离的条款以正偏离的为 准)。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玖仟圆整(¥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是货物设计、制 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所有费用及与本项目 有关的一切税费,甲方在招标、投标文件约定范围内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合同签订、装机完成正常运行、验收合 格后付合同总额的 90%(¥3221100.00),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 12 个月后付合同总额的 10%(¥357900.00),不计利息。
四、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延期供货,乙方须配合甲方工作进度进行。标的物交付前的运输风险(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且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另行提供合格的标的物。
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 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 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交付前,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 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
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单等材料。 4、验收相关事宜联系设备科。
五、质量保证
1、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同 总价款 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约束乙方的任一行为,乙方违约 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不免除乙方因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待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含质保期内的维保义务)后设备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退还履约 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生产日期应在货物送至甲方现 场半年内,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 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 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因此而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任何产品的全部或部分、硬件或软件等,均不得侵犯第三 方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若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甲方无法使用货物或发生了损害赔偿的,乙 方应进行赔偿,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取合同总价 5%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且收取违约金不免除 乙方的赔偿责任,本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解除无效。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应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 准以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若检验结果不符合以上任意一条标准,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仪器或解除合同的履行。
六、验收:由甲方进行验收,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试用 30 天内无故障并 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按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逐条进行正式验收。如有必要,可
请第三方验收。
(1)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 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所有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 的出厂标准,符合“三包”要求,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 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2)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 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 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 方可安装。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应同时提供电子版交给甲方。若乙方未将上述资料交与甲 方,视为乙方供应的设备仪器来源不合法,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20%的违 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设备仪器,也有权决定解除合同的履行。
(3)试运行:乙方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 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 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 进行设备的验收。
(3)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并 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 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 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 合格交付使用。
(4)验收费用:项目验收费用 (含专家劳务费、交通费、食宿、检验费等验收过程中 发生的一切费用) 均由乙方负责支付,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七、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 36 个月原厂质保期,质保期自项目安装调试、验 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和工程进行维修和附件(包括耗材)的维护、更换、校验,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无法解决的故障,免费更换或退货处理。售 后服务电话:厂家售后 邱夏刚 18365435101 供应商售后 余拓 13125276236
2、乙方安排有资质的工程师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工程师资质材料需提供给甲方 备案),直至该货物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 本结构、性能、功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 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技术培训时需准备培训内容的电子演示文稿(PPT),并制定培训后 相关人员的考核试题。培训结束后将资料一并交给甲方。
3、故障响应时间:乙方在保修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 题或故障时,响应时间≤2 小时,工程师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保修期内如 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三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 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停机时间定义:在工作时发现设备故障,故障导致影响工作 1 小时以上 4 小时以下计停机时间为半天,大于 4 小时计 1 天,如果发生在非工作时间的备件 更换、软硬件升级等不计入停机时间。
4、质保期满后,乙方应提供终身维修,乙方仍保证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部件的优 惠供应,乙方不收取除零配件之外的任何费用(甲方只支付零配件的费用),乙方更换零部 件前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价单,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
八、违约责任:
1、交货违约: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甲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2‰计收。乙方延
迟交付货物超过 1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推迟交货,可以免责。
2、质保违约: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需按照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处理故障,违约金按 到场时间每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2‰计收,不足一天超过 12 小时算一天。在没有备用机 使用的情况下设备连续故障超过 1 个月或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 准,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理:(1)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且要求乙方返还已支 付货款;(2)限期要求乙方更换全新原装设备;(3)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公司维修,所产生 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计扣。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或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 20%的违约 责任,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甲方有权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并不 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以上违约责任。
5、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项或逾期退还保证金的,甲方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或保 证金本金以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 占用费给乙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或退还的除外。
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以及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 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与乙方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被赣州市卫健委等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或禁止业务往来时,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或质保期不能及时响应甲方维修要求的,甲方可按每次 1000 元的标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委托他人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合同期及质保期内有任一违约行为或产品有任一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全额 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以上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十、其他
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4 份,以中文书写。甲方 2 份,乙方 1 份、代理机构 1 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招标投标文件执行,仍有未尽事宜的,参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4.本合同附件一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公章):赣州市肿瘤医院 乙方(公章):江西清并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赣州营业部 吉安城南支行
帐 号:14030201040023986 帐 号:1509042409000089247
日 期: 日 期:
附件一:
赣州市肿瘤医院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赣州市肿瘤医院
乙方(企业及其代理人):江西清并贸易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 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合同约定购销货物(药品、卫生耗材、器械、设备、物资)、服务和工程等。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入库等管理制度,对采购合同清单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 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 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 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 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张发会 13033213179 作为企业代表洽谈业务。企业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 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各相关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 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乙方被 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 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 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双方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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