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扬州核瑞新能源江都经济开发区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ZNNF-WZ-GKZB-22-0023
扬州核瑞新能源江都经济开发区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
扬州核瑞新能源江都经济开发区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含塔筒)
单机容量:≥6且≤6.25,风机台数不超过2台;叶轮直径:190米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轮毂高度:140米。(若本项目使用钢混塔,混塔段高度不低于100米,详见技术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不同机型的混排方案,总容量确保不低于12兆瓦(允许少部分上浮),发电机具备超发能力。
风电场指定机位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2023年3月30日前设备全部到场(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 通用资格条件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同时投标。
2.专用资格条件
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6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有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3.0兆瓦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和300台以上3.0兆瓦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另需有。
2.2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具有商业投产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并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带电调试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开户单位: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12月02日 09时00分—2022年12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1号43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25-6600878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杨泽华、李国强、赵松岩
电话:010- 52205270、53105888
电子邮件:chinabrr08@163.com
详见公告附件。
招标人: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02 日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