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还原小区二期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1cg2023fw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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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还原小区二期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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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还原小区二期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还原小区二期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

WH21CG2023FW9802

标段名称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还原小区二期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标段编号

WH21CG2023FW980201

招标人

名称

亳州芜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亳芜2.5产业园25楼

联系人及电话

何飞宇 1566567598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亳芜2.5产业园7楼

联系人及电话

王镜润、 1327589116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1日

第一中标

单位名称

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候选人

单位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 99 号商业附 137 号

投标报价(费率)

13%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郭晓青

服务期

60 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企业业绩(同项目负责人业绩):

1、工程名称:周口昌建外滩壹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5月19日;工程规模:20.25万平方米

2、工程名称:淅川碧桂园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3月1日;工程规模:17.28万平方米

3、工程名称:商丘崇文院润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26日;工程规模:25.36万平方米

4、工程名称:融信朗悦时光之城项目开发二期(1 号地)一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服务;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月9日 工程规模:11.41万平方米

5、工程名称:方城碧桂园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3月23日;工程规模:12万平方米

6、工程名称:葛天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15日;工程规模:30万平方米

第二中标

单位名称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候选人

单位地址

南京麒麟启迪科技城

投标报价(费率)

35%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唐灿根

服务期

60 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企业业绩(同项目负责人业绩):

1、工程名称:济南市历城区全球商品贸易港项目一期住宅地块ABCD区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1月06日;工程规模:27.62万平方米

2、工程名称:海康威视南京科技园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5日; 造价金额:10亿元

3、工程名称:晶圆级微系统集成高端制造项目一期、二期跟踪审计及一审服务; 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8月; 工程规模:15.3万平方米

4、工程名称:无锡国际会议中心开发建设一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2月29日;工程规模:12.4万平方米

5、工程名称:新沂市市府路南-临术路西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5月28日;工程规模:30.18万平方米

6、工程名称:紫鑫中华广场三期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3月28日;工程规模:31.21万平方米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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