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宣恩县行政办公大楼中庭网架加盖膜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y-zb-2023-es0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718-8029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宣恩县行政办公大楼中庭网架加盖膜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8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Y-ZB-2023-ES05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宣恩县行政办公大楼中庭网架加盖膜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7.928862(万元)(人民币)
6.最高限价:57.928862(万元)(人民币)
7.采购需求:宣恩县行政办公大楼中庭网架加盖膜工程,详见第三章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承担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技术、人员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同时在其他在施建项目中任职。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以职称证为准)。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801室)。
3.方式:二选一
①携带领取登记表(附件下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801室(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②供应商可将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下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上传至605027802@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8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采购公开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恩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 0718-5845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801室            
联系方式:0718-8029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718-5845022  
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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