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回县智能交通管理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
金额
42.8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16060000
预算金额42.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松柏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叶飞13407391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隆回县智能交通管理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1日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名称)隆回县智能交通管理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隆回县智能交通管理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

2、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3】000099     

3、委托代理编号:ZKGSF(ZB)-20231945   

4、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28790

5、 t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服务协议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完成项目终验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品目编码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标的所属行业

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

C16060000专业技术服务

隆回县智能交通管理建设项目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

1批(详见采购需求)

其他未列明行业

42.8790万元

42879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  9    11 日至2023  9   18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   隆回县万和花园CD栋二单元401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  9    22  0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  隆回县万和花园CD栋二单元401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人: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人:  卢松柏                           人: 刘叶飞           

    话: 13627397678                         话:13407391515        

    址:   隆回县桃洪西路              址: 隆回县万和花园CD栋二单元401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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