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高行审建投[2023]128号
预算金额623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主任159516950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号: AGC240050-02SG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建设项目高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信息集控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行审建投[2023]12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238.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238.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工程地点:高淳区镇兴路南侧,胥河路西侧(原高淳法院审判综合楼西南侧)
    2.3 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消防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5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407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5005.0万元
    2.8 招标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消防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高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信息集控中心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约7739.9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45.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94.42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7.85米。工程内容包括基坑支护、桩基、土石方、土建及装饰装修、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工程、绿化及拆除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土石方量:20540m3;建筑面积:3450m2;基坑深度:5.8m;建筑面积:7739.97m2;建筑物层数:4层;其中地上层数:4层;其中地下层数:1层;建筑物高度:17.85m;其中地下室面积:3094.42m2;重量:0吨;幢数:1幢;造价:5005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7739.97m2;装饰工程面积:7739.97m2;空调制冷量:181冷吨;园林绿化面积:660m2;造价:19.4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49.65.0.160:8082/TPBidder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6-21 09:3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二)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承接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二阶段
    1、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单位将下列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其他中:
1)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该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8.5、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将于招标文件中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6、【友情提醒】: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8、依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9、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8.10、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细则(施工组织设计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施工组织设计无重大偏差,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一般:2.4分;差:2.1分;无:0分;)(页数要求:5页)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页数要求:4页)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一般:2.4分;差:2.1分;无:0分;)(页数要求:10页)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页数要求:12页)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一般:2.4分;差:2.1分;无:0分;)(页数要求:28页)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页数要求:6页)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一般:2.4分;差:2.1分;无:0分;)(页数要求:15页)
注: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每超过1页扣0.01分。
8.12、采用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和信用评分,满分24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各评委施工组织设计各个打分点去高低取平均的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与信用评分合计为该单位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得分总和,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8.13、本项目为“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 下 事 项 :( 1 ) 投 标 人 须 下 载 并 安 装 互 联 互 通 驱 动 。 下 载 地 址 :http://www.jsgxca.com/download12.html(2)投标人需登录“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49.65.0.160:8082/TPBidder(3)投标人需登 录 南 京 智 能 开 标 大 厅 ( 互 联 互 通 ) 参 与 开 标 活 动 , 网 址 为 :http://180.101.238.201:8180/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4)投标人需通过以下任一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未来投标工具(施工两阶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www.futuresoft.com.cn/download.html 益得投标工具(江苏益得交易系统施工两阶段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www.jsydtech.com/ydblog/post/softdownload.html。
8.14、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现投标工具均已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具体操作如下:(1)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通过递交页面下载功能按钮下载投标文件。(2)按下列网站提供的预解密操作流程进行预解密操作:未来:http://www.futurecs.cn/qingdDe.html?questionId=246 益得:http://www.jsydtech.com/ydblog/post/softdownload.html(3)操作注意事项:①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②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③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8.15、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版)联系电话:025-68505828、025-68505877,qq:277031256(2)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25-68505828、025-68505877,qq:1765987901(3)国信 CA 联系电话:13913897934(4)CFCA 联系方式:18061882568(使用 CFCA 锁的用户需要更换为新锁)(5)投标工具联系电话:未来:18951940364;益得:18913962455
8.1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16号
地   址:
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主任
联 系 人:
孙娟
电   话:
18018056991
电   话:
1595169506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49.65.0.160:8082/TPBidder/nanjingcnsdownloadaction.action?cmd=getContent&AttachGuid=6af6e2e3-0549-4488-b6b9-5ac39a836b67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49.65.0.160:8082/TPBidder/jsgcztbmis2/pages/zbfiledownload/zbfileDownload_Detail?viewguid=A143465A38CAF8ED52D4F06EB952D184CE1166D1F0E0EFE2E3C2823098BF88849710CFE36FF931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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