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JLZB-2021-383(招标文件编号:HC-JLZB-2021-383)
二、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监控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窗口对讲、拾音器)选型框架入围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宽城区兰家镇兰家大街2801号
中标(成交)金额:12.099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长春市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金丹、周丽娟、李志刚、高晗、冯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 标 公 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委托对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监控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窗口对讲、拾音器)选型框架入围采购(二次)(项目编号:HC-JLZB-2021-38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21年5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3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单位名称:长春市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宽城区兰家镇兰家大街28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3578570616B
投标报价:120998元
采购范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监控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窗口对讲、拾音器)选型框架入围采购,选择一家入围单位入围,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供货地点:吉林省内分支行所在城市的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2021年5月28日—2024年5月27日
评标委员会:王金丹、周丽娟、李志刚、高晗、冯博
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2021.5.18-2021.5.20)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其他形式或质疑期外的质疑概不受理。
在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51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570297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1375616154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515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431-85570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方式:史双双 13756161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双双
电 话: 1375616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