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舟山市海岛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先导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舟山市海岛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先导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舟山市海岛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先导区建设项目已由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330953-04-01-142346),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舟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舟山市海岛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先导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9.51亩,主要包括农事服务中心1座,建筑面积约2088.22㎡;高标准智能化科研展示玻璃温室1座,建筑面积约3520㎡;生产型连栋薄膜温室8座,建筑面积共约27520㎡; 单栋塑料大棚33座,面积共约18480㎡。工程内容包括:配套土地平整、生产道路、电力工程(含农电线路)、通信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新建泵房、集雨池、循环水池、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温室环境控制、园区管理系统、流水线、农机、悬挂雾化喷药、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设施、农业废弃物处理系统及农机具设备采购等。本项目投资估算为7083.3860万元,工程概算为6827.2100万元。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岛普陀山机场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
(1)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1)报建手续: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以上内容招标人协助办理;
2)设计: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卫生防疫等各职能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意见等;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
5)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2)运营范围: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运营,运营内容包括本工程范围(玻璃温室、连栋薄膜温室、单体大棚以及露天种植区域等)内的农业相关业态的运营(种植、管理、销售等)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2.3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327.4792万元。
2.4计划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240日历天,运营期7年(包括试运营6个月)。
2.5其他:无。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1.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设施农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4具有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温室大棚运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3.2.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承诺书(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4)运营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运营工作的成员提供。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具有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温室大棚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运营或施工总承包+运营)业绩(注: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5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联合体投标的,安全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含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17浙江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8其他: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应有投标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从2024年4月到2024年6月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http://zsztb.zhoushan.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6日。
4.4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C座2106室(自主申报)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580-8175036
代理机构名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联系人:小余
联系电话:0580-6202033
1.招标条件
舟山市海岛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先导区建设项目已由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330953-04-01-142346),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舟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舟山市海岛战略性蔬菜保供基地先导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9.51亩,主要包括农事服务中心1座,建筑面积约2088.22㎡;高标准智能化科研展示玻璃温室1座,建筑面积约3520㎡;生产型连栋薄膜温室8座,建筑面积共约27520㎡; 单栋塑料大棚33座,面积共约18480㎡。工程内容包括:配套土地平整、生产道路、电力工程(含农电线路)、通信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新建泵房、集雨池、循环水池、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温室环境控制、园区管理系统、流水线、农机、悬挂雾化喷药、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设施、农业废弃物处理系统及农机具设备采购等。本项目投资估算为7083.3860万元,工程概算为6827.2100万元。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岛普陀山机场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
(1)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1)报建手续: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以上内容招标人协助办理;
2)设计: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卫生防疫等各职能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意见等;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
5)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2)运营范围: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运营,运营内容包括本工程范围(玻璃温室、连栋薄膜温室、单体大棚以及露天种植区域等)内的农业相关业态的运营(种植、管理、销售等)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2.3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327.4792万元。
2.4计划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240日历天,运营期7年(包括试运营6个月)。
2.5其他:无。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1.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设施农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4具有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温室大棚运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3.2.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承诺书(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4)运营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运营工作的成员提供。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具有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温室大棚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运营或施工总承包+运营)业绩(注: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5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联合体投标的,安全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含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17浙江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8其他: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应有投标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从2024年4月到2024年6月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http://zsztb.zhoushan.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6日。
4.4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C座2106室(自主申报)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580-8175036
代理机构名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联系人:小余
联系电话:0580-62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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