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耒阳市物质文化遗产事务中心的谢维俊故居抢救性修缮工程
金额
104.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耒财采计[2021]0068
预算金额104.9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0734-42891162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734-42620993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05
公告正文

耒阳市物质文化遗产事务中心的谢维俊故居抢救性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4日

项目概况

耒阳市物质文化遗产事务中心谢维俊故居抢救性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耒阳市德泰隆路梅桥社区蚂蚁电竞酒店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75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21]0068

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21]第0034号

项目名称:谢维俊故居抢救性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1049753.00元

最高限价:104975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名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代理服务费

限价(元)

1

谢维俊故居抢救性修缮工程

1

1049753.00元

10497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文物局指定的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624日至202171,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耒阳市德泰隆路梅桥社区蚂蚁电竞酒店5楼)。

方式:持个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附件1

(2)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附件2

6供应商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8)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附件3)。

备注: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751530(北京时间)

地点: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85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751530(北京时间)

地点: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8516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耒阳市物质文化遗产事务中心

耒阳市蔡池路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734-428911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耒阳市德泰隆路梅桥社区蚂蚁电竞酒店5楼

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734-4262099

3、 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部门:耒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方式0734-4376866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734-4289116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如需下载该附件,请先点击 登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