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房拆除(2023.05-2026.12)项目-102工房(含连廊)、煤场(含运煤斜廊)拆除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晓东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俊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房拆除(2023.05-2026.12)项目-102工房(含连廊)、煤场(含运煤斜廊)拆除(项目名称)已由/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房拆除(2023.05-2026.12)项目-102工房(含连廊)、煤场(含运煤斜廊)拆除。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177号
2.3招标范围: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房拆除(2023.05-2026.12)项目-102工房(含连廊)、煤场(含运煤斜廊)拆除,具体内容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业绩要求:/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且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1.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6)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二)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
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三)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详见外网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177号
联系人:陈晓东
电话:详见外网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六楼
项目负责人:焦俊、蒋当、王长征、曹广飞
电话:详见外网公告
电子邮件:详见外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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