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尚湖镇】尚湖镇大河村陈王村“千村美居”工程
金额
10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尚湖镇大河村陈王村“千村美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湖镇大河村陈王村“千村美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尚湖镇大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市尚湖镇大河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现委托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尚湖镇大河村陈王村“千村美居”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尚湖镇大河村陈王村
2.1.2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新建混凝土道路、道路修复、植草砖停车位、散水坡、铺设dn600钢筋砼管、铺设dn1000钢筋砼管、铺设de315 UPVC平壁管、铺设de225HDPE管、塑料窨井、玻璃钢化粪池、净化槽、新建水栈、太阳能路灯、草皮铺设、宣传栏、村标、公厕等。
2.1.3合同估算价:104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市政、太阳能路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承担(完成)过的美丽村庄工程或“233专项行动”工程或“千村美居”工程或老新村改造工程或三星级康居乡村工程或优化提升工程。(类似工程的类别为市政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9月18日08时30分至2023年9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memberLogin);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定价随机抽签法□负向最接近期望报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 CA:0512-52822187。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8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041248.69元,合理定价:885593.34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尚湖镇大河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尚湖镇
联系人:范书记
电话: 0512-524031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黄河路777号佳和广场4幢402室
联系人:周雁
电话:0512-5236064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日
12.友情提示:
12.1本工程严格执行《尚湖镇招投标诚信考核办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12.2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12.3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执行。
12.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湖镇大河村陈王村“千村美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尚湖镇大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市尚湖镇大河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现委托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尚湖镇大河村陈王村“千村美居”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尚湖镇大河村陈王村
2.1.2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新建混凝土道路、道路修复、植草砖停车位、散水坡、铺设dn600钢筋砼管、铺设dn1000钢筋砼管、铺设de315 UPVC平壁管、铺设de225HDPE管、塑料窨井、玻璃钢化粪池、净化槽、新建水栈、太阳能路灯、草皮铺设、宣传栏、村标、公厕等。
2.1.3合同估算价:104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市政、太阳能路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承担(完成)过的美丽村庄工程或“233专项行动”工程或“千村美居”工程或老新村改造工程或三星级康居乡村工程或优化提升工程。(类似工程的类别为市政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9月18日08时30分至2023年9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memberLogin);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定价随机抽签法□负向最接近期望报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 CA:0512-52822187。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8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041248.69元,合理定价:885593.34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尚湖镇大河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尚湖镇
联系人:范书记
电话: 0512-524031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黄河路777号佳和广场4幢402室
联系人:周雁
电话:0512-5236064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日
12.友情提示:
12.1本工程严格执行《尚湖镇招投标诚信考核办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12.2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12.3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执行。
12.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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